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報審交通強國建設北京市試點實施方案(終稿)的函》(京交函〔2021〕963號)收悉。為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相關領域的目標任務,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交規劃函〔2019〕859號),經研究,主要意見回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在京津冀軌道交通基礎設施高品質發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模式創新發展等方面開展試點(具體要點附後)。請進一步完善試點實施方案,細化試點任務,落實具體舉措,明確階段目標和時間進度,並及時向部報備。
二、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試點工作推進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強化政策支援。加強上下聯動,強化協同配合,創造開放包容、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避免出現排他性問題。
三、統籌推進、突出重點,力爭在交通一體化共用資訊平臺建設、智慧城市軌道交通發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一批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為交通強國建設提供經驗借鑒。
四、加強跟蹤、總結經驗,試點工作中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成功經驗模式以及值得研究重視的有關重大問題請及時報部,並於每年12月底前向部報送年度試點工作總結。
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對試點工作給予指導,在相關規劃、政策制定和實施等工作中加強支援,適時開展跟蹤調研、監測評估和經驗交流,在試點任務實施完成後組織開展考核、成果認定、宣傳推廣等工作。
交通運輸部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交通強國建設北京市試點任務要點
一、京津冀軌道交通基礎設施高品質發展
(一)試點單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京津冀城際鐵路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
(二)試點內容。
打造京津冀區域多層級軌道交通網,推動“四網融合”,優化各層級軌道線網之間的銜接,加密中心城區與重點功能區軌道線網。建設站城一體、高效便捷的交通樞紐,推動各層級軌道線同站換乘,完善樞紐內外交通配套設施佈局。加強軌道交通站點和沿線土地協同發展,創新開發模式。打造銜接順暢、資訊共用的出行環境,建立交通一體化共用資訊平臺。
(三)預期成果。
通過1~2年時間,京津冀區域軌道交通規劃工作協同推進效率有效提升。在部分軌道交通站點和沿線土地協同發展方面取得有效進展。軌道交通出行效率有效提升,京津冀三地時空距離進一步縮短。
通過3~5年時間,京津冀區域和重要城市內形成層次分明、級配合理、疏密有致、協同高效的軌道交通網,城市軌道與高鐵、城際鐵路、市郊鐵路融合程度顯著提高。站城一體化交通樞紐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軌道站點及周邊用地一體化開發有效推進,交通接駁設施更加完善,城市接駁交通與樞紐銜接、城際鐵路與城市軌道交通銜接更加順暢。京津冀三地軌道運能、旅客出行效率、運輸服務品質和經濟效益明顯提升。在區域多層級軌道交通網、一體化交通樞紐、乘客出行服務等方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成果和典型經驗。
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模式創新發展
(一)試點單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快軌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京津冀城際鐵路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
(二)試點內容。
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全網路運作圖,提升運載能力、運營效率和服務品質。優化城市軌道線路跨線、跨公司運營模式,健全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機制。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分類分級安檢,推行“信用+”大客流快速安檢新模式,提高旅客進出站效率。研究推動既有軌道交通線路復線化改造,提高運能。推動智慧城市軌道交通發展,搭建多維度乘客服務平臺,實現“北斗+5G+空間數字化”等技術突破並推廣應用。提升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能力,健全軌道交通防汛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處置預案,研究軌道交通不同區域在不同汛情下採取相關措施的標準及操作規範。
(三)預期成果。
通過1~2年時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組織模式創新發展取得顯著成效,運能顯著提升,線路跨線運營模式取得突破,一號線與八通線實現貫通運營。智慧軌道交通前期技術研發形成階段性成果,列車通信列控系統、環境主動感知系統與車內環境控制系統研發基本完成。
通過3~5年時間,軌道路網行車組織模式更加成熟,軌道交通運作效率、服務品質和經濟效益明顯提升。分級分類安檢試行應用取得實效並逐步推廣。軌道交通線路復線化改造工程研究有序推進,基本完成東北環線黃土店至南口段復線化前期研究工作。軌道交通智慧化水準明顯提升,北斗、5G等關鍵技術研發和裝備應用取得顯著成效,智慧列車應用取得明顯實施效果並逐步推廣。在提升軌道運輸服務、優化軌道線路運營模式、實現分類分級安檢、完善防汛應急處置機制、軌道交通安全運營、建設智慧軌道交通等方面取得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
抄送:國家鐵路局,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京津冀城際鐵路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快軌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部綜合規劃司、運輸服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