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增補危險貨物區域化監管和道路運輸智慧化監管等交通強國建設試點任務的意見

文號:交規劃函〔2021〕522號

文號

交規劃函〔2021〕522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4/2021-00191

公開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主題詞

危險貨物;區域化監管;道路運輸;智慧化監...

機構分類

綜合規劃司

主題分類

專項規劃

行業分類

道路貨物運輸

公文類型

部函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關於申請將危險貨物區域化監管和道路運輸智慧化監管試點工作任務納入〈浙江省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的請示》(浙交〔2020〕116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增補危險貨物區域化監管和道路運輸智慧化監管一項試點任務,統一納入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請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浙江省開展構築現代綜合立體交通網路等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交規劃函〔2020〕588號)要求,統籌推進各項試點任務,及時形成一批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經驗借鑒。

交通運輸部

2021年10月6日

附件

交通強國建設浙江省試點任務要點(增補)

危險貨物區域化監管和道路運輸智慧化監管

(一)試點單位。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二)試點內容。

升級危險貨物運輸智控平臺,打造危險貨物運輸智控大腦,打造從業人員安全碼,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資訊與港口作業報告資訊共用,積極推動全路段精準管理、全環節裝運卸管理,以及全方位隱患管理、全覆蓋省內外管理、全鏈條部門協同管理。建設危險貨物區域監管平臺,推動區域危險貨物源頭裝卸、運輸過程、監管執法線上線下全鏈條治理。

(三)預期成果。

通過3年時間,危險貨物運輸風險隱患基本實現事前預警,存在安全隱患從業人員人數大幅減少,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基本實現安全碼使用全覆蓋。不合規行車隱患、不合規運輸行為有效降低,實現出車、裝貨、卸貨、回場運輸全鏈條閉環,事中管理精細化水準顯著提高。全省智控平臺與區域監管平臺實現數據共用與業務協同,省內從事危貨運輸活動基本實現全覆蓋管理。

抄送:部法制司、綜合規劃司、水運局、運輸服務司、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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