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4004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規劃建字〔2021〕231號

文號

交規劃建字〔2021〕23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4/2022-00055

公開日期

2021年07月04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綜合規劃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裘東耀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支援寧波建設國內國際雙迴圈樞紐城市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我部高度重視寧波舟山港的建設和發展。“十三五”時期,安排中央資金約4.3億元支援蝦峙門口外30萬噸級人工航道擴建工程等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及時研究辦理穿山港區1號集裝箱碼頭工程等項目使用港口深水岸線的批復,有力提升了寧波舟山港的總體服務能力和水準。

一、關於寧波舟山港功能定位

2020年4月,我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長江三角洲地區交通運輸更高品質一體化發展規劃》,佈局形成以上海、寧波舟山港為核心的港口發展格局。2021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明確寧波舟山港作為國際樞紐海港的定位,提升了寧波舟山港在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中的發展定位,突出了寧波舟山港在全球航運和物流體系中的樞紐作用。下一步,我們將結合國家級專項規劃編制和行業“十四五”規劃實施等工作,繼續支援寧波舟山港基礎設施建設,更好地支援寧波建設國內國際雙迴圈樞紐城市。

二、關於支援以港口為龍頭的集疏運體系建設

《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提出加快建設高效率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主骨架,形成4極6軸7廊8通道交通網。寧波所在的長三角地區是4個極之一,您所提寧波舟山港至成渝、武漢等長江沿線的沿江大通道屬於長三角-成渝主軸,至江西、雲南等地的西南大通道屬於滬昆走廊,至福州、深圳等地的沿海大通道屬於長三角-粵港澳主軸,均是“十四五”及今後一段時間內交通運輸工作的重點。下一步,我們將結合“十四五”規劃的實施,以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交通運輸需求等,商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有序推進各個主軸、廊道交通項目建設落地。

三、關於寧波國際能源貿易中心

2016年,我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聯合批復《寧波—舟山港總體規劃(2014—2030年)》,明確了鐵礦石、煤炭、油品、LNG等大宗能源碼頭和運輸系統佈局,有力支撐了浙江省及寧波市能源供應和儲備體系建設。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支援配合有關部門,依規按程式推進油品、LNG碼頭等項目建設,更好地支援寧波建設國際能源貿易中心。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10-65293120。

交通運輸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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