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170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規劃建字〔2021〕171號

文號

交規劃建字〔2021〕17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4/2022-00061

公開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綜合規劃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航道養護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馬玉霞等29名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黃河下游復航及生態航道建設的建議收悉。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意見,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建立工作機制和深入研究評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黃河航道屬於其他內河航道,為地方財政事權,應由河南、山東兩省組織開展黃河下游復航及生態航道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前期工作。我部將在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領導小組機制框架下,會同發展改革、水利、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積極予以行業指導。

二、關於納入專項規劃

國家層面高度重視黃河通航事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積極推進黃河干流適宜河段旅遊通航和分段通航。生態環境部在《“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編制、實施等工作中,將統籌協調黃河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用水需求,持續推進黃河下游水資源配置工作,保障河道基本生態流量。我部也將小浪底庫區港航建設工程、黃河老牛灣至龍口段(山西段)航運建設工程等納入了《水運“十四五”發展規劃》,下一步將按程式辦理中央資金補助等事宜。

感謝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10-65293177。

交通運輸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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