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8589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規劃建字〔2021〕164號

文號

交規劃建字〔2021〕16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4/2022-00074

公開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綜合規劃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鄒升廷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支援羅城港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我部支援河池市和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依法依規建設羅城港,充分利用融江—柳江—西江黃金水道,打通出海通道。考慮到貨運碼頭市場屬性較強,“十三五”以來國家層面已不再對經營性貨運碼頭項目安排補助資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有關規定,港口建設應當符合港口規劃;在港口總體規劃區內建設港口設施使用港口岸線的,應由相關部門批准。下一步,我部將指導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岸線使用審批等方面積極支援羅城港建設,助力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提升對外開放水準。

感謝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10-65293177。

交通運輸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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