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下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施行<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辦法》(下稱《辦法》)以及《全國海事系統政府資訊公開指導意見》編制。
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諮詢和復議訴訟情況、收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等七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在上海海事局門戶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http://www.shmsa.gov.cn/NewsList.aspx?CatalogId=ecb5e627-9c7e-4a9e-88b3-7a4135eea671)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上海海事局辦公室聯繫(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號;郵遞區號:200086;諮詢電話:021-53931508)。
一、概述
2015年,上海海事局根據《條例》和《辦法》以及《全國海事系統政府資訊公開指導意見》等相關要求,紮實開展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力度
2015年,上海海事局根據2015年交通運輸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的政府資訊公開力度。
一是進一步推進行政權力運作資訊公開。
1.全面建立推行海事權力清單制度。2015年,經部海事局同意,我局建立了《上海海事局海事權力清單》,涉及海事行政許可事項、海事行政強制事項以及海事行政備案管理事項等,依法公開了受理方式、辦理期限、受理部門、許可機關、審批流程、提交材料目錄等資訊。同時,我局各分支局也對照《上海海事局海事權力清單》,結合各自職責和許可權,選取海事權力事項,建立了各分支局的海事權力清單,並通過政務窗口、微信、微網志、新聞媒體等開展宣傳宣貫,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制定完善海事行政執法政務公開指南和執法業務流程。2015年,我局結合實際,在部海事局政務公開指南的基礎上,出臺了《上海海事局2014版海事行政執法政務公開指南》,全面公開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等內容,推進海事行政審批權力運作的公開、透明與規範。為了完善內部執法程式,明確操作流程,規範海事執法行為,我局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於印發<海事執法業務流程>的通知》(海政法﹝2015﹞180號)的要求,制定了《上海海事局海事執法業務流程》,從內部執法流程上對行政權力嚴格約束。
3.建立行政審批動態調整機制。2015年,我局及時對外公開《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上海海事局行政審批事項授權下放一覽表》以及《2015年取消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等相關資訊,保障行政相對人第一時間了解行政審批的相關調整事項,維護行政相對人的權益。
4.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行政相對人可通過我局網上政務大廳、電子簽證系統、EDI申報系統、防污染作業申報系統、船員業務電子申報系統等查詢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和受理結果。
二是進一步推進項目資訊公開
1.按照上級要求,積極推進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監管、驗收等項目資訊的公開,利用上海海事局官方網站,及時公開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資訊等。2015年全年公開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批復、監督、驗收等項目資訊共4條,其中項目批復2條、項目監督1條、項目驗收1條。
2.認真落實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公告公示制度,除在依法指定的媒介發佈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評標結果外,同步在上海海事局官方網站進行發佈。2015年全年公開海事項目招標公告、評標結果共42條,覆蓋全局所有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三是加大安全和應急管理資訊公開
1.建立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制度,做好一般等級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報告公開。根據轄區事故情況,較大等級及以上事故結案後予以公開,並逐步擴大至一般等級事故。2015年全年通過上海海事局網站共公開20起事故調查報告,其中,大事故5起,一般事故10起,小事故5起,報告點擊量共達1萬餘次。
2.及時公佈應急搜救相關資訊。安排專人負責每日更新海事微網志、微信和政務資訊,2015在新版海事網頁共發佈政務資訊64條、微信752條,在海事局網站公共服務欄及時發佈“安全警示”資訊779條、應急演練資訊41條、應急處置資訊93條;在海事專題資訊“海上搜救志願者隊伍建設”欄共發佈搜救志願者活動資訊20條。
四是加大收費資訊公開
2015年,我局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收費資訊公開,及時按規定公開我局海事規費徵收依據、收費項目、收費範圍、收費標準等資訊。2015年,根據上級文件政策,我局共進行3次收費資訊調整公開,具體如下:(1)《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停徵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自2015年1月1日起,對100總噸以下內河船和500總噸以下海船予以免收船舶港務費、船舶登記費。(2)《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 92號),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誌或公司旗註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港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7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3)《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和暫停徵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2號),自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徵收磁羅經校正員考試費。上述收費資訊調整,我局均按有關規定,第一時間在上海海事局官方網站及上海海事發佈微信公眾號予以公開。
五是加大公共服務資訊公開
1.我局充分利用局政務中心和各分支局政務中心,通過電子觸摸屏、電視機等電子螢幕公開我局的海事行政執法政務公開指南等資訊,並注意發掘和利用港口、渡口、碼頭、客船等場所作為海事資訊公開宣傳陣地,充分利用日常執法活動及“6.5”環境日、“7.11”航海日、“12.4”法制宣傳日等,大力宣傳海事法律法規,辦事指南以及相關政策等。
2.2015年利用微網志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豐富出行資訊發佈渠道和手段,方便公眾出行。在“上海海事發佈”微網志公眾號上每天發佈轄區氣象預警、航行通警告、黃浦江對江輪渡、崇明三島客輪、吳淞至普陀山客輪、洋山海域客輪,國際客運班輪、郵輪等營運情況,吳淞南北槽船舶通航情況等;在上海海事發佈微信公眾號上提供客(渡)船時刻、船位、潮汐、黃浦江CCTV快照、實時通航密度、颱風路徑等查詢及海事氣象播報,打造網際網路+海事移動公眾服務。目前上海海事發佈微信公眾號的關注粉絲已過萬。
(二)拓寬政府資訊公開渠道
推出上海海事微信公眾服務號,向社會提供個性化的海事政務與資訊服務。增強門戶網站與微網志、微信平臺的互動與互補,利用好不同平臺的各自優勢,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專業、及時、個性化的資訊服務。
通過優化微網志欄目設計,持續為粉絲提供及時的行業新聞和全面的海事諮詢,並通過分析粉絲訪問時間和瀏覽量的變化,調整資訊的發佈時間及不同時段的發佈內容,以更好地適應用戶需求。及時做好與粉絲互動,協調相關部門及時回復粉絲提問。
積極拓展微信公眾號服務功能。每週至少兩篇推送資訊閱讀量超過一千。眾多原創文章被行業相關微信號廣泛轉載。由於推送資訊品質高,原創率高,上海海事發佈在微信原創功能公測階段即被騰訊公司推選為獲得“標注原創和開放評論功能”的微信公眾號。上海海事發佈微信2.0版于10月正式上線,實現海事預警資訊和政務辦理資訊即時推送功能,進一步拓展了海事管理資訊公眾查詢功能。
二、政務資訊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2015年,上海海事局共制發1份規範性文件,通過局官網和上海海事局法律網進行公開,並通過微網志微信進行宣貫。全年通過上海海事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發佈的政府資訊2074條。主要包括: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標準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監督檢查、人事管理、文明建設、廉政制度建設、重點工作等內容。全年通過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280條,通過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180條,加強政策法規的宣貫工作。
(二)回應解讀情況
2015年,上海海事局共組織召開4次新聞發佈(通氣)會,分別是2月5日召開的“2014年度水上安全形勢新聞通氣會”、5月20日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船舶通航能力實現重大突破”新聞通氣會、5月27日召開的“《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辦法》新聞通氣會”和5月28日,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經濟增長平穩運作”第二場新聞發佈會。其中,兩次新聞發佈會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平臺舉行,獲得了較深遠的社會影響力。
全年在局網站上開展線上訪談10次,涉及極地航海保障、大型集裝箱船舶能見度不良天氣條件下靠泊洋山深水港模擬試驗、《上海港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環境管理辦法》等社會熱點內容。通過局網站發佈政策解讀稿件23篇,通過微網志微信發佈相關解讀20次,通過電視新聞、平面媒體等發佈公眾關注熱點相關資訊24次,回應社會關切。同時,2015年重點圍繞“上海海事保障2015年春運”、“誠信管理體系”、“自貿區簡政放權”、“法治海事”、“三化”建設成果等選題,邀請中央媒體、地方媒體及行業媒體實地採訪的形式對局的重點、亮點工作進行了深度宣傳,展示了上海海事執法為民、服務社會形象。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全年,媒體共播發有關上海海事局各類電視新聞、訪談、短片107條,平面媒體刊發稿件2034篇,其中中央媒體刊發80篇,省級媒體刊發282篇,網路轉載量逾10000篇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3件,全部為網上申請。申請內容涉及事故調查、通航數據、船舶登記規定等方面。上述申請已全部在法定答覆期限內辦理完結並書面答覆完畢,其中1件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書面告知其查詢渠道;1件同意公開並書面答覆;1件申請資訊不存在,書面告知其相關情況。
(四)行政復議情況
2015年,上海海事局未收到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復議。
(五)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上海海事局未收到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訴訟。
(六)舉報投訴情況
2015年未收到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的舉報投訴。
(七)收費情況
上海海事局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暫未收費。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上海海事局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各分支局政務大廳和上海海事局政務大廳共設置10個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共有21名兼職人員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目前還沒有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2015年舉辦政府資訊公開相關培訓1次,共有25名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了培訓。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
2015年,在上級部門的指導和全局各部門、單位共同努力下,上海海事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加大公開力度、拓寬公開渠道、深化公開內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政府資訊公開的意識不強、部分資訊公開不及時、資訊公開長效機制還需完善、資訊公開監督機制有待健全等。
2016年,局將繼續認真貫徹實施《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深化政府資訊公開內容。重點公開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政府資訊。同時,進一步加強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解讀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媒體、報紙、網路、微網志、微信等多種平臺,採取多種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推進政策落實。
二是進一步規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範政府資訊公開流程,明確公開時限,完善資訊公開長效機制,深化政府資訊公開考核機制。強化資訊公開督查,督促、指導局屬單位、相關部門及時、全面、深入公開海事資訊,確保資訊公開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加強資訊公開載體建設。進一步推進微信開發,注重與社會公眾和服務對象的互動交互,增強資訊公開的互動性,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利用網際網路+技術進一步做好海事服務提高服務品質和水準,切實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