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政府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等規定,特向社會公佈上海海事局2019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度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五個部分。其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在上海海事局門戶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https://www.sh.msa.gov.cn/xxgk/index.jhtml)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上海海事局辦公室聯繫(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號;郵遞區號:200086)。
一、總體情況
2019年,上海海事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新思想,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有關要求,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紮實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官網主動公開情況
上海海事局在官網內設置“資訊公開”欄,該欄目主動公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要求的相關政府資訊。2019年,上海海事局官網主動公開有關規範性文件的通知公告31個,其中包括上海海事局新制定的10件海事規範性文件以及廢止的17件海事規範性文件;發佈航行通告628個、航行警告1173條;應急與處置資訊22條;行政處罰16943件;公務員招考相關資訊5個;規劃計劃相關資訊4個;海事規費徵收相關資訊1個;項目招標公告8個、中標公告8個;轉發氣象資訊535條;政策解讀資訊13條、轉載43條、在網上開展調查徵集並公佈調查結果9期等。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9年,上海海事局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信件8件,其中6件為撰寫論文或材料所需,1件為公司自身資料丟失需查閱相關資訊,1件為申請人查詢過程性資訊。
(三)其他工作情況
上海海事局通過官網、微網志、微信、新聞通氣會、海事站點政務公開欄等多種方式主動公開相關政府資訊。2019年,上海海事局繼續優化“一網通辦”式政務服務平臺,率先完成通航類5項業務的全流程開發,同時還實現了與現有船舶登記、船舶監督、船員管理、危防管理、船舶檢驗5大系統的單點登錄整合,初步取得了政務事項全覆蓋、一次註冊全網辦、多維度服務導航、便利智慧申報、電子證照發放、實時查看辦事進度等六個方面成效。通過建設“一網通辦”惠民工程,不斷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有效提升政務服務相關資訊公開的水準。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
規範性文件 | 10 | 10 | 39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8 | 1/2 | 636634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0 | 0 | 91784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 | 0 | 16943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441 | 1568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6 | 1 | 1 | 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1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上海海事局將按照《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政府資訊公開管理辦法》(海辦〔2019〕482號)的要求,一是對照辦法中的“海事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優化完善上海海事局官網“資訊公開”欄目的相關資訊;二是建立完善上海海事局海事政府資訊公開審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