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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暢通安全 優化服務管理 促進“十四五”期航道養護與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楊華雄副局長解讀《關於加強“十四五”期全國航道養護與管理工作的意見》

來源:水運局    2021-11-26 15:22:46

航道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水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資源,是水運網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重要支撐。為進一步加強“十四五”航道養護與管理工作,近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了《關於加強“十四五”期全國航道養護與管理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了六個方面十五項重點任務。為什麼要出臺《意見》?“十四五”期航道養護與管理工作都有哪些重點?有哪些具體指標要實現?有何措施確保《意見》執行效果?為了讓大家更加全面了解這項政策,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楊華雄副局長對《意見》進行了深入解讀。

一、出臺《意見》的必要性

我部自1992年起定期編制發佈航道管理與養護髮展指導性文件,對引導和促進全國航道健康穩定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期是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第一個五年,為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要求,紮實推進水運高品質發展,需要出臺指導性意見進一步加強航道管養工作。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意見》提出了航道管養工作的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部署,著力保障航道安全暢通,強化航道資源保護和公共服務,推進航道管養綠色智慧發展,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確定了發展目標:到2025年,航道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養護工作更加規範精準高效,安全和服務保障能力明顯提高,綠色航道智慧航道建設發展水準顯著提升。明確了三個量化指標,分別為航道養護里程穩定在10.8萬公里左右、內河航道一類養護里程達到2.4萬公里、力爭內河高等級航道電子航道圖覆蓋率60%以上。

三、重點任務

為實現“十四五”發展目標,共提出六個方面、十五項重點任務。

一是提高航道暢通保障能力。提出了強化國家航道網保通保暢、提升通航建築物運作效率、加強沿海航道養護管理、做好其他航道管養四項任務。二是推進制度化規範化建設。提出了完善落實法規制度、推進養護規範化兩項任務。三是加強航道運作安全管理與應急處置。提出了加強內河航道運作監測、強化航道運作安全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三項任務。四是提升航道公共服務能力和水準。提出了加強公共資訊服務、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兩項任務。五是加強航道保護和行業監管。提出了加強航道資源保護、加強行業監管兩項任務。六是加快綠色智慧航道發展。提出了推進綠色航道發展、推進智慧航道發展兩項任務。

四、《意見》的主要特點

(一)充分發揮航道作用,強化保通保暢。

我國航道通航總里程13.8萬公里,內河航道12.77萬公里,沿海航道約1萬公里。內河等級航道6.73萬公里,高等級航道達標里程1.61萬公里。為保護航道資源,發揮航道作用,在養護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根據水運發展需求和航道特點實行分類管理,一是有效維持航道總量,養護里程穩定在10.8萬公里,充分發揮水運優勢,為促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提供保障;二是突出重點,以國家航道網為重點,強化長江、西江、京杭運河等高等級干支流航道保通保暢,一類養護要達到2.4萬公里;三是按照應養盡養原則,加強內河低等級航道的養護,因地制宜,與城市生態、旅遊景觀建設相結合,發揮低等級及等外航道作用;四是深化沿海航道管理,加強沿海航道管養機構的協作配合。

(二)強化規範管理,促進航道管養精細化。

2015年《航道法》頒布實施後,我部先後出臺了關於航道通航影響評價、通航建築物運作管理及航道養護管理的配套規章,修訂完善了相關標準規範,“十四五” 期要進一步提高管養水準,在繼續完善航道法規體系的同時,要推進精細化管理,抓好航道管養制度、標準規範的有效落實,落實“放管服”改革等有關要求,優化政務審批程式,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主要包括進一步規範航道養護計劃和技術核查制度,提高養護品質和效率;強化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航道保護;落實通航建築物運作方案審批及上下游銜接等制度,提高船舶過閘效率;規範實施專項養護,有序推進養護市場化,加強養護單位的信用管理。

(三)強化監測應急,確保運作安全。

加強航道日常運作監測,提高應急搶通能力,是保障航道安全運作的基本前提。當前我國航道運作安全管理水準還不高,《意見》強調,“十四五”期要完善內河航道運作監測體系,建立內河航道長期跟蹤觀測與演變分析研究機制;開展航運樞紐大壩和通航建築物水工結構、機電設施設備和閘閥門運作狀態等監測檢測,按照規定開展安全鑒定,做好除險加固、改建擴建和運作管護工作;研究編制航道風險辨識和評估指南,提高應急響應時效性,提高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上下游通航建築物運作的協調聯動,及時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壓實航運樞紐、通航建築物運作管理單位反恐怖防範、消防安全和運作安全主體責任。

(四)強化為民服務,優化服務管理。

為適應水運高品質發展要求,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要進一步推進航道綠色、智慧發展,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為船民和港航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綠色服務。包括推進航道養護船舶和作業方式的綠色化,航道基礎設施資訊數字化,養護管理智慧化,逐步建立智慧航道服務體系。《意見》強調,要及時、準確並多渠道發佈航道資訊,沿海航道的維護尺度定期公佈,內河五級以上航道的維護尺度每月至少公佈一次,通航建築物停復航安排至少提前30日公佈;推進京杭運河、西江航運幹線等幹線航道和長三角、珠三角內河高等級航道率先實現電子航道圖全覆蓋,逐步實現全國內河高等級航道電子航道“一張圖”;推進水上綜合服務區建設,提供加油加氣、岸電、污染物接收及其他生活便利服務;推進跨省重要航道建立通航建築物聯合調度機制,破解船閘通行效率低的難題。

五、保障措施

為保障《意見》有效實施,需要加強組織領導、要素保障和人才隊伍建設,一是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因地制宜開展工作,加強對重點任務執行情況的監督和評估;二是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航道養護資金保障,穩定現有渠道和投入,爭取地方財政預算和成品油消費稅轉移支付加大投入,通航建築物運營單位要落實養護費用,鼓勵依法依規拓展航道養護資金籌措渠道;三是加強人才培養,擴充航道養護技術力量,改善基層養護人員生産生活條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

“十四五”期,大家要凝心聚力,發揚“航標燈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航道管理好、養護好,努力為推進水運高品質發展,建設人民滿意交通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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