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相關直屬海事局,各航海院校、船員培訓機構、航運公司,中國海事服務中心 :
根據《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徵求意見稿)第一次徵求意見反饋情況,我局對《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進行了修改,形成《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第二次徵求意見稿)》,現再次徵求意見。請相關直屬海事局、省級地方海事局負責組織本轄區航海院校、船員培訓機構、航運公司、船員代表開展研討,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形成研討意見,將研討情況匯總後於2017年7月28日前報我局,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給聯繫人。
聯繫人:林承志;
聯繫電話:027-82765341;15623990706;
郵箱:2587793685@qq.com
附件:1.《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第二次徵求意見稿).doc
2.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徵求意見匯總.doc
3.意見反饋匯總表.doc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