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和人員: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結合監理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職業資格考試實際,我部組織專家對《監理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
有關單位和個人可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gov.cn)進入首頁“互動”欄目,或登錄交通職業資格網(網址:http://www.jtzyzg.org.cn)進入首頁 “互動交流”欄目,瀏覽下載有關文件,通過傳真(010-65299043)、信函(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里甲240號通聯大廈5層公路職業資格處,郵遞區號100029)和電子郵件(chenbx@jtzyzg.org.cn)等方式提出意見。
本次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5日。
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