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雙隨機、一公開” > 結果公示

持續深化簡政放權 創造更優營商環境

公路局        2021-03-15 16:47:42
【字號 】 【我要列印】 【我要糾錯

持續深化簡政放權 創造更優營商環境

(中國交通報2021年3月15日 第5版特別報道)

中國交通報記者 李家輝 通訊員 劉斌

按照《2020年交通運輸部市場秩序與服務品質檢查工作方案》(交辦水函〔2020〕1269號),2020年8月至10月,交通運輸部成立督查組,採取“雙隨機”方式,對浙江、湖南、雲南、甘肅等4省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和造價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據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度公路建設市場督查工作統籌考慮服務國家戰略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共隨機抽查在建高速公路項目6個、普通國省道項目4個、農村公路項目3個,已建成項目3個。在全面檢查基本建設程式、招標投標、合同履約、保證金清理、造價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等基礎上,新增了統籌疫情防控與項目復工復産情況、招投標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公路建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安全生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進情況等內容。檢查過程中共發現問題135項,提出意見建議58條,分別向被檢查省(區、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印發了檢查意見。

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公路建設市場總體規範有序

“一年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總體規範有序。”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管理制度不斷健全。交通運輸部進一步完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被檢查省(區、市)結合本地實際,出臺了市場督查、招標投標、信用評價、造價管理等一系列行業管理文件,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制度不斷健全。

“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交通運輸部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開展公路監理企業資質改革,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公路設計、施工企業資質改革。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實現許可條件、辦理時限等“八統一”,施工許可、交竣工驗收備案、招投標文件備案均實現“當日即辦”,全面推行“網上辦”。

疫情防控與項目復工復産有序推進。交通運輸部強化疫情防控期間部評標專家庫管理系統服務保障,指導各地研究改進招投標方式,優先採用電子招投標,推行遠端異地開標評標,確保重點公路項目招投標工作順利進行;加強政策支援,明確疫情屬不可抗力因素,將疫情防控有關投入納入工程建設成本,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加強視頻調度和防疫物資保障,2020年4月底全國公路重點項目標段全面復工、人員全面返崗、施工全面恢復,上半年既定投資目標任務實現正增長。甘肅省對重點建設項目實行“一項目一策略”“一標段一方案”,分類有序推進項目復工復産,重大公路建設項目2020年3月底前全部復工。

工程勘察設計和造價管理水準不斷提升。交通運輸部組織對勘察設計有關政策和標準、規範進行評估、修訂;開展設計回訪和造價督查,檢查設計變更和造價管理情況;發佈多項養護類造價標準,加快推進建、管、養、運全壽命週期造價標準制定工作;推動部級造價資訊化平臺進入實施階段,配套發佈了相關的造價數據標準;加強公路行業造價管理隊伍建設和從業人員能力建設,開展全國造價管理網路培訓,推進《交通運輸工程造價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制定工作。浙江、雲南兩省已將公路造價管理納入省級地方性法規,並開展了省內造價督查工作。

各專項行動紮實推進。交通運輸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鬆懈抓好農民工就業創業和保障工資支付工作,印發《交通運輸部關於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意見》,完成2020年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拖欠排查和清零工作,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貫,部署2021年元旦、春節農民工工資拖欠排查和清零工作;全面落實公路領域安全生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分工,逐項確定工作措施與分年度任務推進計劃,確保各項工作落地生效;聚焦公路工程建設領域涉黑涉惡重點問題,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指導各地制定量化整治舉措及定期跟蹤督導機制,確保整治實效。湖南省制定了《湖南省公路水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開發運作了湖南省交通建設領域農民工資訊報送及監管系統,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規範有序;甘肅省制定了《甘肅省公路建設工程品質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制度,發佈了《甘肅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範》等15部地方標準,強化公路建設領域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浙江省聚焦典型問題,積極排查交通工程建設領域黑惡勢力,累計出動檢查人員300余人次,排查施工現場1000余處,發現並向有關部門移交有效線索9條。

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深化。交通運輸部進一步健全信用體系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公路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組織開展2019年度公路建設市場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發佈了302家公路設計企業、957家公路施工企業、518家公路監理企業和13870名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結果;發佈了2020年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目錄;通報批評17家資質申請或信用資訊弄虛作假企業。浙江省將項目關鍵人員作為評價對象,建立信用評價負面清單,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一票否決。

監管資訊化水準明顯提高。交通運輸部持續強化“網際網路+監管”,組織開發“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資訊系統”,持續優化“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管理系統”。湖南省在全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道建設項目中全面推行人臉識別考勤履約管理;開發運作“湖南省交通建設項目從業人員監管平臺”,與電子招投標系統互聯互通,自動比對現場履約與標前承諾關鍵人員;上線“湖南省交通質安監督執法資訊系統”,利用大數據資訊化管理手段,加大品質安全行政監管執法力度。

行業監管需進一步完善 管理水準有待提高

存在項目基本建設程式不完善等問題。如雲南省G8012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于2019年1月全線開工,但品質監督申請時間為2020年7月,至今施工許可未辦理。

存在招標程式不規範、資格條件設置不合理等問題。如甘肅省S32臨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工程和S104蘭州(沈家坡)至阿幹鎮公路工程招標文件中設定的投標人資質、業績等資格條件偏高,與項目實際需要不符。

存在分包不規範、中標單位人員變更率高、對人員變更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如浙江省寧波舟山港主通道工程施工一標浙江交工集團專業分包管理不規範,路基專業分包單位成都勝軒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和浙江中特建設有限公司,不具備公路路基專業承包資質。

存在對常態化疫情防控缺少針對性措施、疫情防控存在“前緊後松”等現象。如雲南省受檢項目對常態化疫情防控缺少針對性措施,對秋冬季節可能出現的疫情反彈缺少相應的預案。

存在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如湖南省S20平江(湘贛界)至伍市高速公路、G319/S109瀏陽集裏至蕉溪公路均未制定專項治理具體實施方案。

存在勘察設計工作深度不足、設計變更審批滯後、臺賬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如甘肅省S32臨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工程有4座大橋33根樁基原設計樁頂標高低於或高出原地面標高,造成設計變更調整墩柱長度,增加費用約95.9萬元。

存在品質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現場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如雲南省武定至倘甸至尋甸高速公路存在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程度差;部分上邊坡框格梁未按設計施工;橋梁護欄鋼筋與梁板預埋鋼筋未有效連接,未墊置保護層墊塊;瀝青路面層間污染嚴重等問題。

存在保證金退還不及時,收取種類、形式、比例不規範等問題。如浙江省寧波舟山港主通道(魚山石化疏港公路)主體工程施工招標未及時退還投標保證金、品質保證金。雲南省G8012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TJ-2標施工單位向分包單位同時收取履約擔保、安全風險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品質保證金合計約佔合同額15%,且支付時僅支付計量款的80%。

存在造價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造價全過程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尚未實現各階段、各環節造價管理工作的有機銜接,閉合式管理。如浙江省造價監督計劃、整改反饋措施等未落實;未按《公路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建立項目造價資訊的報送、採集制度。雲南省竣工決算項目未報造價執行情況報告,部分項目存在未按要求開展工程投資動態管控分析、造價臺賬和計量支付不規範等問題。

存在部分省(區、市)省級信用評價結果上報時間嚴重滯後、信用評價和資訊審核工作不細緻、建設單位信用管理工作不規範等問題。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工作不到位等影響,僅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上海、廣東、貴州、雲南、甘肅、新疆等10個省(區、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省級信用評價數據報送。部分省(區、市)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管理系統”上填報的2019年度信用評價數據不準確,出現系統填報的合同額、省級得分、信用等級與紅頭文件上報的內容不一致,企業名稱未及時更新,應參評監理企業未導入系統、不符合參評條件的監理企業錯誤導入系統等問題。被檢查的省(區、市)中,都存在項目建設單位信用管理臺賬未建立,或臺賬記錄資訊不全等問題。

繼續推進“放管服”改革 不斷鞏固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和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公路建設市場領域‘放管服’改革,著力優化營商環境。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問題整改,各地要舉一反三、自查自糾,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提高公路建設市場治理能力。”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相關負責人説。

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公路交通發展工作。指導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設項目、從業單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嚴格品質安全管理,強化應急保障,確保公路建設項目順利實施。

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提升服務品質效能。系統梳理現有審批和各種具有審批性質的管理措施並形成清單,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精簡規範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事項,壓縮審批時間。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優化行政許可辦理。

加強勘察設計管理,進一步提升勘察設計水準。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強化環境保護和景觀恢復設計,做到工程建設與環境條件相協調。應用BIM技術提升勘察設計精細化水準,結構複雜大橋、地質水文條件複雜隧道應積極利用BIM技術進行正向設計和方案比選。繼續積極推廣鋼結構橋梁應用,重點圍繞鋼板組合梁、現場螺栓連接、橋面混凝土現場整體澆築等開展工藝技術專題研究,形成適應本地建設條件的鋼結構橋梁建設成套技術。加強設計變更管理,規範變更審批工作流程。

進一步提升造價管理水準。充分認識造價管理工作重要性,進一步完善制度標準、強化監管,加快造價管理資訊化建設,增強造價管理和服務能力,實現公路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工程建設各參建單位要強化合同意識和契約精神,加強現場及過程造價管理,提升造價管理水準。

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能力水準。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制度化;對近期發生過安全生産事故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採取重點監管措施;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對項目建設和市場主體行為進行精準監管;推進信用監管,拓展監管領域、創新應用方式,有效發揮信用獎懲作用。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式,合理設置招標條件和評標辦法,嚴格落實品質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履約考核和工程現場管理,確保建設項目品質安全平穩可控。

紮實推進各專項行動,不斷鞏固工作成果。按照要求,紮實做好常態化掃黑除惡、安全生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清償拖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賬款、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專項工作,確保各專項工作不斷深入、取得實效。

2020年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及造價管理檢查問題清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