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安委辦關於公佈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單位、行業指導單位和工作指導組的通知

文號:交安委辦函〔2015〕37號

文號

交安委辦函〔2015〕3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15-00514

公開日期

2015年06月04日

主題詞

安全生産;風險管理;指導組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廳(局、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部屬各單位,部內有關司局: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交安監發〔2014〕120號)和《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關於開展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交安委〔2015〕1號)部署,現將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單位、行業指導單位和工作指導組公佈如下:
  一、試點單位、行業指導單位和工作指導組名單
  (一)管理部門。
  1.試點單位。
  (1)山西省交通運輸廳
  責任領導:唐晉。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張立承,0351-4663121。
  (2)上海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責任領導:劉軍。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周光華,021-23111765。
  (3)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責任領導:梅正榮。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陳明,025-52853190。
  (4)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責任領導:胡大昌。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彭濤, 028-85525283。
  (5)遼寧省大連市港口與口岸管理局
  責任領導:賀楠。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于維民,0411-82622317。
  (6)浙江省寧波市交通委員會
  責任領導:常保平。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任江, 0574-87398102。
  (7)長江航務管理局
  責任領導:朱汝明。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文璋,027-82767405。
  (8)河北海事局
  責任領導:翟久剛。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劉波,0335-5366803。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責任領導:黃勇。
  責任處室:安全監察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陳佳元,010-65292945。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張新財。
  成員:張立承、陳明、張興根、陳亞民。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張新財,024-82366037。
  (二)公路安保工程領域。
  1.試點單位。
  名稱:貴州省公路局
  責任領導:謝建平。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秦明,0851-85992440。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公路局。
  責任領導:王太。
  責任處室:養護保通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楊亮,010-65292739。
  3.工作指導組。
  組長:何勇。
  成員: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技術專家組。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侯德藻,010-62074345。
  (三)港口碼頭領域。
  1.試點單位。
  (1)大連港灣液體儲罐碼頭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趙兵。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陳琳,0411-87595526。
  (2)寧波大榭招商國際碼頭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黃良豐。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袁雷,13586854388。
  (3)寧波大榭信業碼頭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王訓岳。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于春明,0574-86719130。
  (4)寧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鎮海港埠分公司
  責任領導:胡升欣。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陳川,0574-27695378。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水運局
  責任領導:楊華雄。
  責任處室:港口管理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周亮 ,010-65292626。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周衛。
  成員:任江、劉大勇、冉祥志。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冉祥志,0411-82623628。
  (四)航道領域。
  1.試點單位。
  名稱: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
  責任領導:計玉健。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彭職隆,0717-6963227。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水運局
  責任領導:解曼瑩。
  責任處室:航道處(三峽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鄭清秀,010-65292842。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徐光。
  成員:朱汝明、齊俊麟、王宇川。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王宇川,010-65290512。
  (五)道路客運領域。
  1.試點單位。
  名稱:新國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蔣陽明。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劉文東,13426161697。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運輸服務司
  責任領導:徐亞華。
  責任處室:城鄉客運管理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張可,010-65293799。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孔衛國。
  成員:景春光、毛慧。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毛慧,13828825936。
  (六)道路危貨運輸領域。
  1.試點單位。
  名稱:河北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黃昌偉。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秦樹甲,13731615889。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運輸服務司
  責任領導:徐亞華。
  責任處室:貨運與物流管理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張強,010-65293433。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劉浩學。
  成員:錢大琳、孔衛國、張虎、肖建英、趙國統。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王浩,13661081885。
  (七)城市公共交通領域。
  1.試點單位。
  名稱:南京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領導:何志康。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趙春強,15751886666。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運輸服務司
  責任領導:徐亞華。
  責任處室:出租汽車管理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呂亞軍,010-65293718。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崔學忠。
  成員:宋守信、蔣玉琨。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蔣玉琨,13910701566。
  (八)水運工程施工領域。
  1.試點單位。
  (1)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王立強。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許白龍,13803030292。
  (2)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馬松平。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李陽,18601750099。
  (3)中建港務建設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郭導。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姜曉雷,13818991018。
  (4)中交上海航道局
  責任領導:孫楓。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毛偉華,13916863693。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責任領導:潘海。
  責任處室:水運工程品質監督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陳萍,010-65292951。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劉軍。
  成員:黃宏偉、王躍全、周亞平、程李凱、彭建華。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楊海林,13818991829。
  (九)水上交通領域。
  1.試點單位。
  名稱:太行海運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杜文勇。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樊留名,18903353619。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海事局
  責任領導:李世新。
  責任處室:安全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王汝岩,010-65292966。
  3.工作指導組。
  組長:牛國旗。
  成員:劉波、李偉偉、耿紅、陳軒。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李偉偉,0335-5366802。
  (十)救助打撈領域。
  1.試點單位。
  名稱:交通運輸部北海救助局
  責任領導:鄭健。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鄭強,0535-6598131。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救助打撈局
  責任領導:張建新。
  責任處室:安監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高學森,010-65292849。
  3.工作指導組。
  組長:鄭健。
  成員:鄭強、初文忠、蓋泳、周本文。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鄭強,0535-6598131。
  (十一)中央企業及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指揮部。
  1.試點單位。
  (1)大連遠洋運輸公司
  責任領導:鄭家旭。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朱曉光,0411-82593971。
  (2)中海油輪運輸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朱邁進。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梁雲初,021-65968499。
  (3)招商局國際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嚴剛。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張化梁,13925236251。
  (4)中國長江航運集團南京油運股份有限公司
  責任領導:王曉東。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童學友,025-58586869。
  (5)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指揮部
  責任領導:任建華。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李國強,025-58992821。
  2.行業指導單位。
  名稱:部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責任領導:黃勇。
  責任處室:安全監察處。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陳佳元,010-65292945。
  3.工作指導組。
  組長:徐開金。
  成員:張勝、徐志遠、吳冰、崔甲國。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徐開金,027-82771433。
  二、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強化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各項責任落實到位。
  (二)各試點單位要加快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資金保障,確保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科學、有序推進。請各試點單位於2015年6月30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分別報試點領域行業指導單位和部安委辦,並於每季度末20日前將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報試點領域行業指導單位。
  (三)各試點領域行業指導單位要加強對安全生産風險試點工作的跟蹤督導,明確各項工作任務的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間節點,並於每季度末30日前將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報部安委辦。
  (四)各試點領域行業指導單位要充分發揮工作指導作用,按照試點工作的總體進度安排,組織工作指導組專家對試點單位開展調研,指導並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問題。行業指導單位、工作指導組與試點單位要建立定期溝通和日常聯繫機制,及時交流經驗、探討問題,提煉推廣好的做法,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五)部安委辦每季度組織各試點領域行業指導單位的責任領導或聯繫人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跟進掌握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分析有關問題,向部安委會領導提出有關工作建議。  

 

交通運輸部安委辦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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