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
根據《交通運輸部 安全監管總局關於組織公路水運建設項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質監發〔2012〕639號)有關要求,經項目申報、省級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管部門的聯合推薦、條件審查、專家遠端評審和網路投票,交通運輸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聯合審定,現決定對20個已完工的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示範創建項目冠名為2014年度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項目名單見附件1)。
為減少企業負擔和管理成本,從今年起,對公路水運建設項目“平安工程”的主要參建單位授予證書,不再制發牌匾。如企業確有需要的,可自行製作牌匾,牌匾樣式可參照附件2。
希望獲得冠名的項目從業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生産紅線意識,充分發揮“平安工程”的引領示範作用,再接再厲,銳意進取,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準,為行業安全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各地區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認真總結推廣“平安工程”冠名項目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經驗,進一步強化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生産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創新力度,努力爭創“平安工程”,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發展、科學發展。
附件:1.2014年度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冠名項目名單
2.公路水運建設項目“平安工程”冠名牌匾樣式圖
交通運輸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5年9月17日
抄送:交通運輸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司局,有關交通工程品質(安全)監督局(站),中國公路建設行業協會、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