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上海市、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
根據《交通運輸部 安全監管總局關於組織公路水運建設項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質監發〔2012〕639號)有關要求,經項目申報、省級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管部門的聯合推薦、專家評審、媒體公示,以及交通運輸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部門聯合審定,現決定對27個已完工的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示範創建項目冠名為2013年度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名單見附件),並對主要參建單位授予證書。
希望獲得冠名的項目從業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生産紅線意識,充分發揮“平安工程”的引領示範作用,再接再厲,銳意進取,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準,為行業安全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各地區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認真總結推廣“平安工程”冠名項目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經驗,進一步強化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生産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創新力度,努力爭創“平安工程”,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發展、科學發展。
附件:2013年度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冠名項目名單
交通運輸部(代章)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代章)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