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工程局,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有關中央交通企業,部屬各單位,部直屬機關團委:
為貫徹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全國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國交通行業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持續深入開展,激勵交通行業廣大青年職工立足本職崗位建功立業,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偉大事業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全國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決定於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開展2006年度全國交通行業青年崗位能手和全國青年文明號評選表彰工作,並對2004年度交通行業全國青年文明號進行考核認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全國交通行業青年崗位能手的評選條件是:本年度在交通行業工作,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良好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勤奮敬業、務實創新、業務精湛、貢獻突出的優秀青年職工。
全國青年文明號的評選條件是:獲省級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一年以上;35周歲以下青年佔職工總數60%以上,主要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年齡在35周歲左右;一貫堅持安全生産,文明服務,工程優質,誠實守信,在職業道德建設和生産經營管理方面業績突出、成效顯著的交通行業優秀青年集體。
二、評選名額及方法
此次共評選表彰140名全國交通行業青年崗位能手和
120個全國青年文明號集體。請各單位會同省級團委根據分配的推薦名額,採取自下而上逐級申報的方法做好選拔推薦工作。申報全國青年文明號的集體要從申報之日起將其自然情況、創建情況、申報情況、全國青年文明號監督電話及電子信箱在工作場所醒目位置進行不少於7天的自行公示。被推薦的個人和集體須按要求填寫申報表(一式三份),集體要同時報送3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要求電子版,以軟碟或光碟的形式報送),于2006年12月20日前報交通部體改法規司(地址:北京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2號;郵編:100013;聯繫人:熊雅靜 王海峰;電話:010-65292615)。所有候選單位需于2006年12月20日前登錄“全國青年文明號線上”網站,在申報專區填寫基本情況。
三、考核認定2004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
各級主管部門、省級團委要按照評選條件對已經命名的2004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含歷次表彰認定的)進行一次考核,並將考核及認定意見於2006年12月15日前報交通部體改法規司。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出具正式報告,針對自然條件不符、失去先進性、違規違紀等不同原因,對建議取消稱號的青年集體予以説明。
交通部、共青團中央將對各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並將全國青年文明號候選單位在中國青年報和全國青年文明號監督投訴網站進行集中公示。根據評審和公示結果,進行命名錶彰。
附件:1、全國交通行業青年崗位和全國青年文明號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全國交通行業青年崗位能手申報表
3、全國青年文明號申報表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