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號:交辦法〔2015〕151號

文號

交辦法〔2015〕15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15-00152

公開日期

2015年10月08日

主題詞

交通運輸部;隨機抽查;規範;監管;實施方案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抽查清單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文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要求,推進交通運輸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規範市場檢查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現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方案。經部領導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深化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加快轉變政府部門職能。按照“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公開公正、分工負責”原則,推廣“雙隨機”抽查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維護市場秩序、減輕企業負擔,為交通運輸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堅實保障。
    ——依法監管。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完善交通運輸市場事中事後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推進“雙隨機”抽查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
    ——科學監管。實行被抽查對象隨機抽取、檢查人員隨機選派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建立科學的“雙隨機”抽查制度體系,廣泛運用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效能。
    ——公開公正。依法公開“雙隨機”抽查的規則、標準、程式和結果,保障交通運輸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分工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工程建設、海事監管、安全生産、産品標準等市場監管部門按照部門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推進本領域的“雙隨機”抽查工作。
    總體目標:通過建立健全“雙隨機”抽查機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交通運輸行業事中事後監管制度,逐步完善抽查制度體系;進一步規範交通運輸市場檢查行為,提高監管能力,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維護交通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提升行業監管服務能力和水準。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抽查資訊庫。
    各有關司局、長航局、珠航局、直屬海事機構(以下簡稱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權和監管範圍,充分運用電子化手段,加快檢查對象資訊庫和檢查人員資訊庫建設。在市場經營主體資訊採集的過程中,確保不漏項、數據真實。要充實交通運輸市場主體數據庫,充分共用互聯業務部門間的相關數據資訊。要通過強化檢查對象資訊庫建設,完善企業風險等級、信用等級劃分。
    各部門、各單位要對本部門的檢查人員資訊進行系統梳理,按照檢查人員的業務領域、特長、經驗等,分類建立檢查人員數據庫,提升隨機抽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可根據需要梳理整合現有專家數據庫,在雙隨機抽查過程中,引入專家等第三方資源。
    (二)擬定抽查計劃。
    各部門、各單位應該按照年度工作計劃或各階段專項工作部署,以政府關注、群眾關切的重點領域、重點地區或市場主體為核心,制定和完善隨機抽查年度計劃和專項計劃等,根據計劃制定各項抽查安排並組織實施。
    (三)啟動隨機抽查。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各自檢查對象抽取和檢查人員的選派等啟動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運用多部門聯合抽查、專家和公眾參與、媒體監督等方式,促進隨機抽查工作公開透明,提升隨機抽查公正性和公信力,強化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規範檢查行為。
    (四)組織實施抽查。
    抽查工作按照行業領域和職權劃分,由各部門、各單位分別組織實施。在隨機抽查工作中,針對不同的抽查領域、抽查內容、抽查對象、檢查力量等情況,應綜合運用實地抽查、書面檢查、網路監控等不同的抽查方式。檢查過程要嚴格依法進行,遵循相關檢查程式。對檢查過程中涉及到的資訊應及時按相關規定採集和保存。
    (五)抽查結果公示。
    要強化隨機抽查的結果公示,保障市場主體的知情權。在抽查結束後的一定期限內,各部門、各單位應在交通運輸部公開網站、直屬海事機構網站或交通運輸行業報刊上,及時將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申請復查的渠道等資訊向社會進行公佈。對於涉及到相關市場主體商業秘密的內容,不得對外公示或洩露。要注重強化交通運輸行業監管中的社會監督,規範檢查行為,提升監管效果。
    (六)抽查結果復查。
    被抽查對象對公示的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檢查的部門提出復查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復查,並將復查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應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通過復查發現檢查結果存在錯誤的,應當及時修正。
    (七)抽查結果運用。
    各部門、各單位對隨機抽查的結果應該依照統一標準分級分類,對抽查中企業存在的問題,應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對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要實行專項督辦,強化跟蹤指導。要注重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主體的風險監測和市場追蹤,突出重點、解決難題,提升“雙隨機”抽查的實效。
    (八)抽查資訊建檔。
    各部門、各單位要注重強化隨機抽查資訊記錄,完善與隨機抽查相關的文書、樣品、錄音錄影等資訊的檔案管理,實現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相關抽查情況、復查情況和結果運用等的資訊,在抽查結束後的一定期限內,錄入本部門的行業監管資訊平臺,作為電子檔案備查。市場監管抽查記錄表等相關抽查紙質材料要及時歸檔,並應設置一定的保存期限,方便後續利用。
    三、配套措施
    (一)強化交通運輸資訊技術基礎建設。
    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市場主體資訊數據庫、檢查人員數據庫等公共資訊系統。充分立足現有監管資訊技術和資源,逐步強化日常工作中的資訊徵集、存儲、共用與應用等環節的標準化管理。逐步完善業務部門間的資訊共用。
    加強隨機抽查制度建設與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相銜接。
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市場主體信用資訊歸集、申報、存儲、共用與應用管理,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逐步完善市場主體信用等級劃分標準,提升交通運輸市場分類分級監管力度和水準。完善抽查結果在市場信用體系中的應用,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
    (三)推進資訊公開透明。
    各部門、各單位應逐步拓寬隨機抽查相關資訊查詢渠道,進一步加大依法公開檢查監督資訊、隨機抽查結果、獎懲激勵措施等資訊的力度,提升交通運輸行業監管中的社會參與水準,並依法保障參與者的權益。對群眾舉報投訴、新聞媒體反映的突出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做出處理,依法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
    交通運輸部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統籌協調部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細化抽查對象、內容、方式、標準和程式,明確在本領域推廣隨機抽查的任務安排,建立科學清晰的監管責任體系和領導負責制,逐級落實任務分工和監管責任,細化監管措施,抓好檢查落實。
    (二)加強督促檢查,強化責任落實。
    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考核制度,加強雙隨機抽查實施效果的動態跟蹤和階段性評估,切實落實責任。及時發現雙隨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總結經驗、改進工作。針對每項抽查事項,要明確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完成時限、執行部門和責任人。細化監管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加強對監管人員的管理,防止監管人員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等。
    (三)加強宣傳引導,提升能力建設。
    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檢查人員培訓,學習推廣“雙隨機”抽查監管辦法,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及做法,不斷提高檢查能力。加強推廣“雙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政策的宣傳工作,增強企業法制意識、責任意識、誠信意識,改善市場監管環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指導,推廣隨機抽查。
    各有關司局應按照職責加強對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雙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每年年底前應將本年度開展雙隨機抽查的工作情況報送部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部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及辦公室將適時督查各地“雙隨機”抽查機制推廣情況,督促各地認真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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