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2018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2月24日
2018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
2018年度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高品質發展的要求,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意見》,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圍繞破解行業治理難點熱點問題,繼續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把法治要求貫穿到交通運輸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服務、安全生産的各個領域,為交通強國建設提供法治引領和支撐保障。
一、深化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
(一)開展交通強國戰略下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研究,適時出臺深化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推進交通強國戰略實施的實施方案。
(二)制定和實施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考核評價辦法。
(三)下半年召開交通運輸系統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推進會,研究部署推動全系統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
(四)發佈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白皮書。
(五)完善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報告和通報公示制度。
(六)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健全完善重大決策程式,擴大公眾參與度,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工作品質。
二、加快完善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
(一)適時對部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予以調整完善。緊緊圍繞交通強國戰略部署的推進,對《關於完善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的實施意見》確定的立法項目及實施步驟作出相應調整,並重新發佈。
(二)積極推進行業重點法律、行政法規項目進程。制定並實施《交通運輸部2018年立法計劃》,推動出臺《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快遞暫行條例》,推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民用航空法》等修訂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做好《海商法》《道路運輸條例》修訂及《交通運輸法》《農村公路管理條例》立法前期工作。
(三)加快一批重點領域規章制修訂工作。根據部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安排,制修訂一批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領域急需的部門規章。轉變理念,持之以恒落實“放管服”要求,圍繞改革需要特別是行政審批、工商證照改革、安全發展新要求,做好相關規章制修訂工作。
(四)加強立法研究工作。組織開展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海商法》重要制度、“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交通運輸法律制度等課題研究工作,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立法的研究,為重點法律、行政法規重大制度的確立提供理論支撐。
(五)加強立法國際交流與合作。主動參與交通運輸領域國際條約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充分利用現有的多邊雙邊合作機制,加強立法工作交流,增強我國在交通運輸制度建設領域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為國際交通運輸發展提供中國方案和中國智慧。
三、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繼續做好行政許可取消下放工作,減少一批社會各界反響強烈、與群眾息息相關的交通運輸許可事項,重點推進“經營港口理貨業務許可”等中央指定地方實施審批事項取消落實工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激發交通運輸市場活力。
(二)做好加強監管的“加法”。針對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制定監管舉措,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意見》,全面開展抽查工作。做好“雙隨機”抽查結果運用工作,整合檢查抽查、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現場檢測等相關資訊,有針對性地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整治活動。
(三)做好優化服務的“乘法”。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要求,完善標準化辦事指南和審批業務手冊,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為群眾辦事提供更多便利。加快推進部內部門證照資訊共用,減少企業提交材料。繼續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完善交通運輸部行政許可網上辦理平臺,深化網上行政審批應用,不斷提升服務效率和品質。
四、繼續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管理
(一)深入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頒布實施《關於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結合“三基三化”標準制度研究成果,研究制定綜合執法改革配套政策和制度。
(二)繼續推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資訊化建設,組織推進部級系統工程建設和省級系統工程資金申報工作。
(三)頒布實施《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完善執法程式。
(四)繼續推進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三項制度”。
五、構建完善行政權力立體監督機制
(一)全力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宣貫和實施,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和重點領域資訊公開。
(二)鞏固清理規範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行政檢查成果,建立暗訪常態化工作機制,不定期組織開展暗訪。加強對處罰、檢查清單的監督管理,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等的調整,及時對清單事項進行調整和完善。
(三)完善輿情監測及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各類交通運輸資訊輿情,加強分析研判和預警,強化個案措施應對。
(四)暢通信訪渠道,用法治方式引領和保障信訪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定規定和程式得到解決。
六、組織推進“七五”交通運輸法治宣傳教育
(一)建立普法清單,根據清單統籌行業普法工作,完成年度普法任務。
(二)開展“七五”普法規劃中期檢查評估,深入開展“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和以案釋法試點工作。
(三)加強對領導幹部、公務員、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舉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專題培訓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準。探索定制訂單式法治培訓,提高法治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適時組織開展部管幹部憲法宣誓儀式,提升領導幹部的憲法精神和法治意識。
七、完善法治監督和法治保障體系建設
(一)嚴格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依法開展行政復議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提升行政訴訟勝訴率;建立行政復議與訴訟報告分析、研判、通報制度,及時向領導提供相關報告。
(二)建立法律顧問團隊和公職律師隊伍,完善法律顧問管理及運作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團隊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落實法治工作的經費保障,確保2018年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全面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