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計劃》已經2020年1月10日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為更好發揮立法計劃的作用,不斷將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現就做好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明確提出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立法活動是國家重要的政治活動,立法計劃則是立法工作的行動指南,也是完善治理體系和法律規範體系的重要手段。各單位要從全面建設法治政府部門、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大局著眼,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加強對立法計劃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落實,為加快建設人民滿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強國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撐。
二、不斷提高交通運輸立法品質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緊緊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圍繞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行業發展中心工作,把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地結合起來,健全立法論證、評估諮詢等機制,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擴大公民的立法參與,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全面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要嚴格遵守《交通運輸法規制定程式規定》,準確把握規章備案審查的要求,確保立法活動遵守憲法精神和上位法的規定,保證立法許可權合法、程式合法、實體合法。
三、高效組織實施立法計劃
經部務會審議通過的立法計劃是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把組織實施立法計劃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嚴格時限要求,強化責任落實,以高效立法為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做好引領和保障。承辦單位要對法規項目的主要制度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提前做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全力夯實工作基礎,並尊重立法計劃的嚴肅性,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材料,為法規審查、審批等後續工作留出合理時間。部法制司要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審核把關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協調機制妥善處理分歧,並根據改革形勢發展,經部領導同意後及時調整立法計劃。年末部務會將審議立法計劃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和問題,保證立法計劃高品質、高效率完成。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計劃
第一類:年內完成部內工作或者公佈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1.公路法(修訂):法制司會同公路局、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2.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法制司會同公路局、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3.農村公路條例:法制司會同公路局、運輸服務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4.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法制司會同海事局、水運局、國際合作司、搜救中心、救撈局、通信資訊中心,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5.城市公共交通條例:法制司會同運輸服務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6.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訂):法制司會同國家鐵路局,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7.民用航空法(修訂):法制司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8.海商法(修訂):法制司會同水運局、國際合作司、海事局、救撈局、大連海事大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9.鐵路法(修訂):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2020年報送國務院。
10.港口法(修訂):水運局負責起草,綜合規劃司、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參加,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11.道路運輸條例(修訂):運輸服務司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2020年報送國務院。
12.民用航空器事故調查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2020年報送國務院。
13.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負責起草,水運局、搜救中心、海事局、通信資訊中心、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中國船級社參加,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二、年內由交通運輸部公佈或者聯合公佈的規章
序號 |
規章名稱 |
送法制司 |
報部務會 |
承辦單位 |
司局 |
責任處室 |
1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 |
已報 |
1月 |
水運局 |
易繼勇 |
國內航運 |
2 |
郵政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修訂) |
已報 |
1月 |
國家郵政局 政策法規司 |
高黎明 |
法規處 |
3 |
高速鐵路安全防護 |
已報 |
2月 |
國家鐵路局 |
田 軍 |
監察二處 |
4 |
鐵路運輸服務品質 監督管理辦法 |
已報 |
3月 |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
白曉春 |
客運監管處 |
5 |
鐵路公益性運輸 監督管理辦法 |
已報 |
3月 |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
白曉春 |
客運監管處 |
6 |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 |
已報 |
3月 |
公路局 |
周榮峰 |
養護保通處 |
7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 |
已報 |
3月 |
運輸服務司 |
蔡團結 |
道路客運 |
8 |
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 |
已報 |
3月 |
海事局 |
孫有恒 |
船員管理處 |
9 |
船舶安全監督規則 |
已報 |
3月 |
海事局 |
楊新宅 |
危管防污處 |
10 |
中國民用航空國內航線 |
已報 |
3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于 彪 |
國內航空 |
11 |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 |
已報 |
3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薛世俊 |
持續適航 |
12 |
國際航空運輸價格 |
已報 |
3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張 清 |
價格處 |
13 |
遊艇安全 |
1月 |
4月 |
海事局 |
李宏印 |
政策法規處 |
14 |
一般運作和飛行規則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韓光祖 |
通用飛行 |
15 |
特殊運營人運作合格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韓光祖 |
通用飛行 |
16 |
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韓光祖 |
通用飛行 |
17 |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韓光祖 |
通用飛行 |
18 |
民用航空導航設備開放與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許 浩 |
通信導航 |
19 |
通用航空安全保衛規則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魏亞軍 |
一處 |
20 |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 |
3月 |
6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廉秀琴 |
通用航空處 |
21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 |
4月 |
7月 |
運輸服務司 |
徐亞華 |
綜合處 |
22 |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 |
6月 |
9月 |
水運局 |
柳 鵬 |
港口管理處 |
23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
6月 |
9月 |
運輸服務司 |
徐亞華 |
貨運與物流 |
24 |
小微型客車租賃 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
6月 |
9月 |
運輸服務司 |
蔡團結 |
城市交通 |
25 |
中國民用航空監察員 |
6月 |
9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郭仁剛 |
法律事務處 |
26 |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 |
6月 |
9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于 彪 |
綜合業務處 |
27 |
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 |
6月 |
9月 |
國家郵政局 |
馮力虎 |
環境保護處 |
28 |
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
9月 |
12月 |
國家鐵路局 |
白曉春 |
貨運監管處 |
29 |
航道養護管理規定 |
9月 |
12月 |
水運局 |
楊華雄 |
航道處 |
30 |
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 |
9月 |
12月 |
海事局 |
楊新宅 |
危管防污處 |
三、因改革要求需要制定及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規章
序號 |
規章名稱 |
審核審議時間 |
承辦單位 |
司局 |
責任處室 |
制定修正原因 |
1 |
國際海運條例 |
依《國際海運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
水運局 |
易繼勇 |
國際航運 |
取消國際集裝箱船、普通貨船運輸業務審批事項和無船 承運業務審批事項 |
2 |
水運工程施工 |
依相關部門統一要求時間而定 |
水運局 |
鄭清秀 |
建設市場 |
取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 納入監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統一實施。 |
3 |
國際道路運輸 |
依《道路運輸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
運輸 |
徐亞華 |
綜合處 |
取消國際道路 |
4 |
道路貨物運輸及 |
依《道路運輸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
運輸 |
徐亞華 |
貨運與物流管理處 |
取消道路貨物 |
5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修訂) |
依《道路運輸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
運輸 服務司 |
蔡團結 |
車輛 管理處 |
擬取消相關 行政審批事項 |
6 |
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修正案) |
依上位法 |
海事局 |
李宏印 |
政策 |
擬取消相關 |
7 |
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修正案) |
|||||
8 |
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修正案) |
|||||
9 |
船員註冊管理辦法 |
依《船員條例》 |
海事局 |
孫有恒 |
船員 |
取消船員服務簿 |
10 |
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規定(修正案) |
依上位法 修訂時間而定 |
中國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規司 |
顏明池 |
政策處 |
清理與國家外資 準入負面清單 不符的政策措施 |
11 |
倣印郵票圖案 |
依國務院正式 |
國家郵政局普遍服務司 |
馬旭林 |
郵票處 |
擬取消相關行政 |
第二類:研究起草,適時報審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1.交通運輸法:綜合規劃司負責起草,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和部內相關司局參加。
2.鐵路運輸條例: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3.航道法實施條例:水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4.潛水條例:救撈局負責起草,法制司、海事局參加。
5.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沉船打撈清除管理條例: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搜救中心、救撈局參加。
6.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修訂,與《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合併):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中國船級社參加。
7.航標條例(修訂):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水運局參加。
8.船員條例(修訂):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9.民用航空飛行標準條例:中國民用航用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二、規章草案
序號 |
規章名稱 |
承辦單位 |
責任處室 |
1 |
鐵路車站及線路名稱管理辦法 |
國家鐵路局 |
貨運監管處 |
2 |
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修訂) |
國家鐵路局 |
綜合分析處 |
3 |
鐵路安全監督檢查辦法 |
國家鐵路局 |
監察二處 |
4 |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
國家鐵路局 |
客運監管處 |
5 |
鐵路貨物運輸規程 |
國家鐵路局 |
貨運監管處 |
6 |
鐵路建設管理辦法(修訂) |
國家鐵路局 |
建設市場監管處 |
7 |
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 |
國家鐵路局 |
建設市場監管處 |
8 |
鐵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
國家鐵路局 |
品質安全監管處 |
9 |
交通運輸規劃管理辦法 |
綜合規劃司 |
綜合運輸規劃處 |
10 |
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修訂) |
財務審計司 |
資産處 |
11 |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修訂) |
公路局 |
工程管理處 |
12 |
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修訂) |
公路局 |
工程管理處 |
13 |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修訂) |
公路局 |
建設市場監管處 |
14 |
公路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 |
公路局 |
建設市場監管處 |
15 |
內地與港澳間水路運輸管理規定 |
水運局 |
國際航運管理處 |
16 |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修訂) |
運輸服務司 |
綜合處 |
17 |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 |
運輸服務司 |
車輛管理處 |
18 |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修訂) |
運輸服務司 |
車輛管理處 |
19 |
乏燃料運輸管理辦法(與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生態環境部聯合發佈) |
運輸服務司 |
貨運與物流 |
20 |
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規定 |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
安全監察處 |
21 |
船舶檢驗管理規定(修訂, 與《漁業船舶檢驗管理規定》合併) |
海事局 |
船舶檢驗管理處 |
22 |
沿海航標管理辦法(修訂) |
海事局 |
航海保障管理處 |
23 |
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 |
海事局 |
安全管理處 |
24 |
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別監管區管理規定 |
海事局 |
政策法規處 |
25 |
水上無線電管理規定(修訂) |
海事局 |
通航管理處 |
26 |
長江機動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規定 |
海事局 |
通航管理處 |
27 |
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國內處 |
28 |
非經營性通用航空登記管理規定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通用航空處 |
29 |
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綜合業務處 |
30 |
小型航空器商業運輸運營人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通用飛行標準處 |
31 |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持續適航維修處 |
32 |
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適航檢查處 |
33 |
民航專業工程品質監督管理規定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建設處 |
34 |
通用機場管理規定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標準處 |
35 |
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通信導航監視處 |
36 |
民用航空氣象人員執照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航空氣象處 |
37 |
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飛行計劃室 |
38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管理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空管處 |
39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運作單位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安全處 |
40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空管處 |
41 |
平行跑道同時儀錶運作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空管處 |
42 |
民用航空安全保衛資訊規則 |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 |
五處 |
43 |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 |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 |
快遞管理處 |
44 |
郵件快件驗視檢查管理辦法 |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 |
安全監管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