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日前,聯合國安理會通過關於利比亞問題的第2174號決議(決議內容可通過以下網址查詢: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2174(2014)),要點包括:對破壞利比亞政治過渡進程的個人或實體實施制裁;根據安理會有關決議向利比亞提供或轉讓武器時,必須事先得到安理會利比亞制裁委員會批准;呼籲各國,特別是利比亞鄰國在其境內依法檢查涉嫌違法反對利武器禁運的進出利比亞貨物。
為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請各單位根據本通知,採取相應措施,嚴格執行安理會上述決議。
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