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海事組織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97年議定書將船舶能效規則納入附則VI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號:2012年53號

文號

2012年5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12-01813

公開日期

2012年11月15日

主題詞

國際海事組織;公約;修正案;公告;船舶;污染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62屆會議于2011年7月15日以第MEPC.203(62)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97年議定書將船舶能效規則納入附則VI的修正案。根據《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下稱《防污公約》)第16(2)(f)(iii)條和第16(2)(g)(ii)條的規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2年7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將於2013年1月1日生效。
  我國是《防污公約》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附件:第MEPC.203(62)號決議中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題詞:國際海事組織 公約 修正案 公告

  1. 第MEPC.203(62)號決議中文本.pdf
  1. 第MEPC.203(62)號決議中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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