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打造“平安交通”,交通運輸部聯合公安部從2014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公路隧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目前,專項行動已圓滿結束,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截至2014年底,全國建成通車的公路隧道共計12404道/10756.7公里。其中,特長隧道626道/2766.2公里,長隧道2623道/4475.4公里,中短隧道9155道/3515.1公里;高速公路隧道8451道/8909.7公里,普通幹線公路隧道2029道/1126.8公里,農村公路隧道1872道/696.3公里。
(一)隱患排查發現的問題。
全國各省(區、市)均認真開展了隱患排查工作。根據排查資料分析,高速公路隧道因技術等級高,土建結構、機電及附屬設施等結構病害相對較少,存在問題主要在運作方面,如:消防設備老化或缺損;通風、照明等設施未按要求運轉;消防主體責任不清晰,應急救援能力較弱;危化品運輸車輛管理不到位等。普通幹線公路隧道因建設早、標準低,大多運作時間超過15年,主要在結構方面存在問題,如:土建結構襯砌滲漏水、路面破損、排水系統淤塞、標誌標線損壞或缺失;機電設備和附屬設施缺失或老舊,故障率高;消防設計不合理等。農村公路隧道因受資金影響,大多無襯砌或襯砌薄弱,基本未配備機電及附屬設施,存在掉石、滲水、路面破損等病害。
(二)隱患治理情況。
各省(區、市)根據排查的隱患清單制定了治理方案,分類採取了相應整改措施。一是治理了隧道土建結構。高速公路A類隧道已全部整治;普通公路A類隧道大部分整治,其餘隧道採取了針對性防護措施。技術狀況B類隧道也採取了相應的處置措施。二是完善了隧道機電和附屬設施。高速公路隧道機電及附屬設施隱患基本整治到位。普通公路隧道因受資金影響,機電及附屬設施還未完全按照規範要求完成隱患治理,但大多采取了增設警示標誌等臨時性措施解決。三是構建了隧道安全應急體系。加大對隧道內行車秩序管理和危化品車輛通行管理,基本消除隧道沿線各類檢查站、收費站、煤檢站對隧道內車輛通行的影響。
根據部督查情況以及各地上報的總結和隧道隱患整治成效,專項行動開展比較好的省份有北京、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慶、四川、陜西、雲南等省(區、市)。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專項行動啟動後,各地按照部統一部署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定本轄區實施方案,與公安交管等部門聯合成立工作組,建立完善協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分工,分類確定&&部門,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點。貴州、內蒙古等省(區)政府領導專門召開佈置會,河北、江西、湖北、四川、陜西等省廳主要領導多次召開專題會;雲南省出臺責任追究制度;遼寧、福建等省參照橋梁養護工程師制度率先實施了隧道養護工程師制度。
(二)嚴格標準,排查建檔。採取自檢、互檢、委託專業檢測、督導等方式開展拉網式排查,逐隧記錄排查情況,形成安全隱患清單,明確隱患類型、級別和治理措施。湖北省對全省隧道進行無縫隙排查並建立“一隧一檔”制度;貴州省委託專業檢測機構對普通幹線所有隧道全面檢測;福建、河南等省制定隧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指南;雲南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重實效”原則6次派出督查組督辦。
(三)分類處置,確保整改。各地“查、改、治”同步進行,確認隧道隱患後即安排專項資金,按輕重緩急分類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措施和時限,迅速處治。北京、遼寧、江蘇、山東、海南、重慶等省(市)實行掛牌督辦分類治理;山西省政府專撥3億元資金對全省高速公路隧道的監控、供配電、照明和消防系統進行統一改造。
(四)鞏固成果,健全機制。各地結合專項行動加強制度建設,明確專項經費,應用資訊化、科技化手段提高養護能力。全國有21個省份落實了隧道養護、檢測專項資金,並專款專用。陜西省制訂了隧道養護管理辦法;遼寧省高速公路隧道委託專業公司管養,普通幹線公路隧道由省公路局統一配備養護和檢測設備;福建、重慶、雲南等省(市)建立隧道定期檢查制度。
在一年的專項行動中,各地全面排查治理了隧道安全隱患,建立了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專項行動的成效顯著。
一是隧道結構安全狀況得到改善。通過全面排查,建立隱患清單,逐隧制定治理計劃和整治方案,完善了隧道土建結構、機電及附屬設施,隧道結構安全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二是隧道養護服務能力普遍增強。提高對隧道安全重要性認識,分類建立隧道基礎臺賬,加強制度建設,明確各方職責,落實專項資金,強化人才隊伍建設,隧道服務能力明顯增強。
三是隧道應急聯動機制基本形成。各地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通力協作,基本實現隧道資訊共用,規範隧道交通秩序,健全隧道應急預案並聯合開展演練,初步建立隧道應急管理聯動、預警、協作機制。
四是隧道安全運作水準有效提升。探索和完善隧道安全運作長效機制,推進隧道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隧道安全運作水準有效提升,基本消除因隧道自身原因導致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存在問題
通過專項整治,全國公路隧道在結構狀況、安全通行、養護管理、應急處置等各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認真研究解決。
(一)普通公路隧道治理資金投入不足。普通公路隧道基礎差,歷史欠賬多,需要通過大修或改建方式才能徹底根治隱患,但由於資金投入不足,治理工作整體滯後。
(二)隧道隱患治理“軟”“硬”不均。各地均注重結構、機電設備等方面的病害處置,但對影響隧道交通安全的照明、逃生、提示及宣傳等服務類設施重視不夠,相關制度建設有待加強。
(三)隧道管理基礎需要夯實。隧道管理涉及工程地質、結構力學、自動控制等多門學科。我國公路隧道發展歷程較短,運作標準和管理制度相對滯後,基層專業人員不足,綜合型、複合型人才缺乏,養護、檢測經費投入不夠,管理水準和服務能力有待提升。
(四)部門聯動協調深度和廣度不夠。各地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普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但應急演練程式化內容較多,普通公路普遍存在應急預案修訂不及時、應急隊伍力量薄弱、應急設備不足、應急演練不能及時開展、消防主體責任和危化品車輛運輸管理不明確等問題。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繼續做好公路隧道隱患治理。加大隱患治理力度,保障隧道安全運作。尚未完成隱患治理任務的省份要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現有A類隧道的治理;對機電設備、消防、附屬設施等方面存在的隱患,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處治。交通運輸部將對工作開展好的省份給予資金支援。
(二)開展重點隧道監測。自今年開始,交通運輸部將組織開展重點隧道監測工作,監測結果納入“十三五”養護管理考核內容。各地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對本區域隧道的監測工作,以及時充分發現隧道運作中存在的問題,保障隧道安全運作。
(三)建立公路隧道安全運作長效機制。各地要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全面梳理隧道運作方面的問題,制定加強養護管理的制度措施,規範隧道養護管理工作。進一步做好與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聯動協調,將應急工作做細做實。加大資金投入和隧道養護人員培養、培訓,做好安全使用隧道社會宣傳,形成保障隧道安全營運長效機制。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