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路收費監管的提案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5-01207

公開日期

2015年09月24日

主題詞

完善;收費;監管;提案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其他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路收費監管的提案,現答覆如下:
  1984年12月,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出臺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收費公路政策。在這一政策的推動下,我國逐步形成了“國家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的公路交通發展投融資模式,加快了我國公路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截至2014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達到446.39萬公里,是1984年的4.8倍。其中,高速公路從無到有,達到11.19萬公里;一級公路達到8.54萬公里,二級公路達到34.84萬公里,分別是1984年的260.3倍和18.6倍。公路基礎設施的跨越式發展,有力地支撐了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直接拉動了經濟增長,帶動了現代物流、汽車工業、旅遊等相關産業發展,優化了國土資源開發格局,加快了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我國的收費公路政策是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的。“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以政府貸款和社會投資形式籌集公路建設資金,重點解決建設資金籌措問題,客觀上形成了投資來源多元、管理主體多元格局。隨著國家財稅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公路交通建設的投融資模式將發生根本性改變,使收費公路所依據的基本理念和政策基礎發生了較大改變。同時,隨著我國高速公路網的逐步形成,其養護和運營管理資金來源也是必須解決的現實問題,收費公路政策需要由單純籌措建設資金,向保障公路基礎設施完好暢通、優化資源配置、規範管理,實現收費公路可持續發展等目標發展。因此,現行《條例》的一些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特別是在政府監管、收費期限、資訊公開等方面,亟需通過法規修訂來進一步明確、加強和完善。
  您建議用全新思路和目標,加快調整和完善收費公路政策,加快《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我部十分贊同。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要求,我部起草了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于7月21日發佈,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您提出的建議在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中已經得到了較好體現。此次修訂的總體思路是構建“兩個公路體系”,統籌發展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非收費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為主的長期收費、高效通行的收費公路體系。總體原則是:用路者付費、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政府債務風險可控、加強政府監管和資訊公開。因此,此次修訂不再是局部修改,而是對收費公路的政策理念、目標、原則都進行了根本性的修正,是對《條例》進行的全面修訂。
  《條例》修訂在收費期限的確立上,採取有保有壓的政策,重點保證高速公路,其中政府債務性高速公路以路網為單位、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償債期。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的經營收費期在特許經營協議中約定。政府債務償清後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非營利性養護管理收費。對普通收費公路(非高速收費公路),則採取嚴格的收費期限控制,維持現行《條例》的年限規定,到期一律停止收費。
  在監管前置方面,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中一是規定了“政府收費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收入,應當及時、足額繳入國庫,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於養護、管理和償還收費公路政府債務,不得挪作他用”;二是規定了“特許經營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向社會公佈,採用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投資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確定的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協議應當包括收費公路養護管理和服務品質、資訊公開、經營期限、定價機制、合理回報、風險分擔、爭議解決等內容”;三是規定了“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收費公路的審計監督,對隨意擴大車輛通行費減免範圍,擠佔、挪用車輛通行費,瞞報虛報通行費收支和債務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在資訊公開方面,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中就收費公路資訊公開單列一章,明確和落實收費公路相關資訊向社會公示的主體、內容、形式及相關責任,將此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提高公路收費的透明度。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已于8月20日完成了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我部將認真梳理各界對條例修訂的意見建議,充分吸收合理和建設性意見,加快《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科學修訂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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