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議第2492號 關於殘疾人駕乘代步車免收過路過橋費的建議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6-01193

公開日期

2016年08月05日

主題詞

人大;建議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其他

  一、關於免收殘疾人代步車輛過路過橋費用的建議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除軍隊和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誌的制式警車,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可減免車輛通行費外,其他車輛均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車輛通行費。包括殘疾人代步車輛在內的其他運輸車輛均不在法定的減免車輛通行費的範圍。因此,在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難以制定出臺擴大車輛通行費減免範圍的政策。
  二、關於在高速公路服務區規劃建設過程中建設無障礙停車位的建議
  按照《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技術標準,近些年來,我部指導地方在公路基礎設施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中,特別是公路交通樞紐、公路服務區等配套設施建設中,本著安全、便利和與既有設施有序銜接的原則,建設和改造了一批無障礙通道等設施,為殘疾人出行創造了良好條件。2015年,我部在全國組織開展高速公路服務區文明服務創建工作,在百佳示範服務區評定記分標準中,將“設置殘疾人專用通道”、“有完好可用的殘疾人專用衛生設施”做為重要的評比標準。今年4月,我部印發《2016年全國公路服務區工作要點》,要求地方進一步完善殘疾人通道、殘疾人衛生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位,指導各地在服務區建設和改造中,充分關注殘疾人專用設施建設,完善相關服務設施。各地公路交通部門目前正按照上述精神抓緊落實。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做好殘疾人出行保障工作,積極營造尊重、理解、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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