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議第7834號關於取消京津冀區域內省界高速收費站,實行統一管理的建議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7-02250

公開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主題詞

第7834號;京津冀;收費站;建議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其他

  按照《公路法》的有關規定,我國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均由地方負責。收費公路以省為單位進行管理,收費公路收費站的設置、收費期限的確定和收費標準的審批均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高速公路建設、運營、聯網收費。
  關於收費公路收費站的設置,《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閉式的收費公路,除兩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線上設置收費站。但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確需設置收費站的除外”。目前京津冀地區的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都是依法設置的,是三省市高速公路網運營管理的實際需要。
  關於您提出的“取消京津冀區域內的省界高速收費站,籌建京津冀高速公路管理組織”“將京津冀劃為一個收費片區實行統一管理,利用資訊化手段實行‘統一收費、系統分賬’的收費管理模式”的建議,其核心是撤銷省界主線收費站。我部曾組織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技術單位進行了認真研究,從政策、體制、管理、技術、投資等多方面進行了深入論證。所提建議符合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的要求和未來發展方向,但目前存在四個方面的主要問題:一是撤銷高速公路省界主線收費站後,在京津冀區域的相同出入口之間會出現多種路徑組合的可能性,要實現車輛行駛路徑的精確識別需要增加新的技術系統做支撐;二是河北省、天津市對貨車實行計重收費,而北京市對貨車執行按車型分類方式,撤銷高速公路省界主線收費站後會造成從河北、天津至北京的貨車無法實施計重收費;三是收費站的設置屬於省級人民政府事權,撤銷高速公路省界主線收費站需要取得三省市人民政府的共識;四是撤銷省界主線收費站後,需要建立一個區域性執行機構,完成跨區域和區域內的聯網收費相關工作,涉及機構調整等問題。以上問題需要統籌研究和有序推動,我部將繼續組織三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研究論證工作,共同推進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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