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
為貫徹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實施工作,提高公路及其設施的安全水準,現發佈《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實施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指南》由交通部公路司負責解釋,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函告我部公路司和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以便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二○○四年九月三日
主題詞:發佈 公路 安全 通知
抄 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局(處),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