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做好公路橋梁運作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文號:交公路明電〔2021〕75號

文號

交公路明電〔2021〕7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21-00063

公開日期

2021年07月02日

主題詞

公路橋梁;運作安全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應急管理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部明電或部辦公廳明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2021年3月29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方正縣新興大橋遭受特大淩汛,在冰排的撞擊下,新興大橋方正至天門方向的2號、3號橋墩和2、3、4孔橋面發生坍塌。為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提高警惕,切實做好公路橋梁運作安全工作,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現將有關工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監測防範

當前,北方地區正值春融,冰凍河流融化易發生淩汛;南方地區亦有可能出現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

加強與氣象、水利、應急等部門的聯繫溝通,密切關注天氣狀況,及時掌握河流淩汛及災害性天氣情況,加強公路橋梁監測預警和險情研判工作,提前採取有效應對措施,確保險情及時發現、及早處置。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封閉交通並安排專人值守,保障群眾出行安全。

二、強化隱患處置

要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提前做好各項防災準備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和各項應急處置措施,加強橋梁應急搶險裝備物資配備及隊伍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淩汛現象嚴重的地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冰排淤塞河道等情況,通過提前採取預防性保障措施,保證橋梁安全。

三、暢通資訊渠道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及時將從氣象、水利、應急等相關部門取得的災情資訊通報給公路橋梁管養單位,指導其提前做好應對準備。要嚴格執行應急值班和資訊報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送險情和應急處置工作資訊,做到資訊準確、公開、透明。如發生交通封閉等情況,要制定好繞行路線,並通過廣播、電視、短信、資訊板、網路等多種方式,告知社會公眾合理安排出行路線。

四、夯實管理基礎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的若干意見》(交公路發〔2013〕321號)、《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梁安全耐久水準的意見》(交公路發〔2020〕127號)等規章制度和相關標準規範要求,明確職責,落實資金,加強監管,確保橋梁安全運作。

清明節、勞動節即將到來,據分析研判,公路出行將迎來新高峰。各地要高度重視、提前準備,加大路網運作監測、應急處置和公路設施巡查維護力度,切實保障節假日期間公路運作安全暢通。

交通運輸部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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