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五一”假期期間公路交通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公路明電〔2023〕32號

文號

交公路明電〔2023〕32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23-00029

公開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主題詞

“五一”假期;公路;服務保障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部明電或部辦公廳明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2023年“五一”假期期間公路交通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公路網運作安全暢通,服務人民群眾歡樂祥和過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五一”假期公路交通服務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

2023年“五一”假期臨近,在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動下,消費需求集中釋放,公眾出行需求旺盛。預計今年“五一”假期全國公路網將呈現總體流量高、自駕佔比高、新能源汽車出行增多、擁堵路段多點分佈等特點。做好公路交通服務保障工作,對於保障人民群眾假期便捷出行、促進消費持續恢復、推動經濟運作整體好轉具有重要意義。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春節前夕視頻連線看望慰問基層幹部群眾重要講話精神,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埋頭苦幹,擔當奉獻,精準把握“五一”假期超大流量的路網運作特徵,緊緊圍繞“保暢通、保安全、保穩定、優服務”目標,全力做好公路保通保暢各項工作,為公眾安全、放心、舒心出行提供更加優質的公路交通服務。

二、加強出行資訊發佈

要綜合考慮假期公路交通出行規律、天氣情況、旅遊政策環境、機動車保有量等因素,組織開展本區域“五一”假期公路網運作研判分析,科學預測路網運作發展態勢,利用新聞媒體、微信、微網志、導航軟體等多種方式,提前發佈公路出行服務指南,及時為公眾提供氣象預報預警、公路路況、充電設施狀況、突發事件等服務資訊,加強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公眾合理安排出行,引導車輛出行前做好加油、充電等準備工作。

三、加強公路疏堵保暢

要根據公路網運作分析研判結果,梳理本地區易擁堵緩行收費站、路段和繁忙服務區清單,按照“一站(路段、服務區)一策”原則,制定疏堵保暢工作方案。充分發揮部省站三級調度、路警聯動、區域協調的保通保暢工作機製作用,強化與公安交管部門協調聯動,加強對易擁堵緩行收費站、路段的監測和調度,聯合開展疏堵保暢,及時發現、快速處置路網阻斷堵塞等情況,堅決防止長時間、大面積擁堵。

四、加強車輛通行服務

要嚴格落實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政策。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加強聯網收費系統運作維護,確保系統安全穩定運作。加強收費站通行管理,優化完善預案,開足收費通道,優化配置ETC和MTC車道佔比,保障收費站最大通行能力。加強現場特情處置,快速妥善處理收費爭議,收費站入(出)口發生擁堵情況時,採取複式發(收)卡等措施,確保車輛高效有序通行。

五、加強出行服務保障

要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運營管理,加大服務區人力物力投入力度,提高停車、如廁、充電、加油、餐飲等服務能力,確保環境衛生整潔、服務便捷高效、停車區車輛分類有序停放。指導流量大的服務區適當投放移動衛生設施和充電設備,滿足高峰時段需求。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節假日期間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電力〔2023〕45號)要求,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運維,在車流量較大的充電站點安排專人引導服務,鼓勵充電高峰短時補電、隨充隨走,減少排隊等待。

六、加強公路安全管理

要科學安排養護作業施工,強化公路養護巡查,對事故易發路段、安全隱患路段開展排查整治。認真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嚴格落實服務區、收費站常態化防控措施,引導公眾做好個人防護,最大程度減少疫情傳播風險。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嚴格落實入口稱重檢測要求,堅決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加強大件運輸車輛通行監管,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路運作安全。

七、加強公路應急處置

要配強值班值守力量,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與氣象、公安交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協同聯動,充分發揮“一路三方”作用。優化完善應急預案,做好大客流、重大交通事故、惡劣天氣等事件應急處置,及時開展調度督導。加強公路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時,要快速處置,及時清理現場,儘早恢復交通,確保假期路網運作暢通有序。

八、加強宣傳和資訊報送

要圍繞“五一”假期前後公路保通保暢、出行服務、安全生産等工作,主動宣傳基層一線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充分展示公路交通主動作為、擔當奉獻、服務為民的良好形象。強化輿情監測,及時核實處理群眾舉報投訴,維護公眾合法權益。強化資訊報送,按照“首報要快、續報要準、終報要全”的原則,加強公路阻斷資訊報送工作。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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