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船員教育和培訓機構:
為提高船員教育和培訓師資隊伍水準,擴大師資規模,提高教學和培訓品質,深入貫徹實施加快船員隊伍發展十大措施,我局決定利用2-3年的時間,對新近開展船員教育和培訓機構中從事專業課程教學和實踐教學工作的教員進行輪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在近5年內新開展以及正在籌備開展船員教育和培訓的院校和機構(見附件1)內從事船員教育和培訓專業課程教學和實踐教學工作的教員。
二、培訓目標
通過強調教學法在航海教學和實踐指導中的應用以及系統化的專業知識更新培訓,使參加培訓的教員掌握教學理論和教學實踐手段,更新專業知識,進一步系統掌握本專業的知識和技能,提高航海教育和船員培訓師資隊伍水準。
三、培訓方式、時間和名額
培訓採取脫産集中培訓,小班教學(每班不超過40人)。每期1個月,每週一至週六上課,培訓總課時約144課時(每課時為45分鐘)。
首期培訓時間為7月23日-8月22日,7月22日報到。下期培訓開展時間另行通知。請各單位在7月15日之前將參加人員名單報學校聯繫人。
參加培訓的教員名額按照報名的先後順序,由承擔培訓任務院校根據本學校的培訓能力確定。
四、培訓主要內容
培訓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分別為教學法、專業課和教學實踐,其中專業課分為駕駛專業、輪機專業、專業培訓、GMDSS、值班水手和值班機工等6個模組。主要內容和具體安排見附件2。
五、相關要求
培訓工作由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和青島遠洋船員學院承擔。大連海事大學承擔駕駛專業師資培訓,上海海事大學承擔輪機專業師資培訓,青島遠洋船員學院承擔專業培訓、GMDSS、值班水手和值班機工師資培訓。授課教師應當持有二副、二管輪以上的海船船員適任證書,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參加駕駛專業和輪機專業課程培訓的教員需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參加其他課程培訓的教員需要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參加培訓的學員必須完成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其中任何一個模組)和第三部分的課程。參加駕駛專業和輪機專業培訓的學員必須參加全部專業課程的學習,但在考核時按照其申請的課程進行考試和評估。
承擔培訓工作的院校負責對參加培訓教員的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培訓考核分為筆試和課堂示範兩部分,其中教學法佔30%,專業課理論部分佔30%,課堂示範佔40%。參加培訓並通過考核的教員,由培訓單位頒發結業證書並報我局備案。
六、培訓費用
每人4000元(不含教材、資料費)。
七、聯繫人和聯繫電話
姚冰(大連海事大學),0411-84727329;
李雪英(上海海事大學),021-50380413,13636363463;
劉柱(青島遠洋船員學院),0532-85752521,13954211272。
參加培訓的教員的食宿由培訓院校統一安排,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