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南、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天津、遼寧、福建、廣東、長江海事局:
為規範海事執法行為、提高海事執法效能,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在全國海事系統開展行政執法一面旗建設的決定》和我局《關於貫徹實施<關於在全國海事系統開展行政執法一面旗建設的決定>的通知》要求,部海事局組織編制了《海事執法業務工作流程》(以下簡稱業務流程),為檢驗流程的適用性和可行性,決定開展業務流程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工作的目的和意義
試點工作是推廣實施業務流程的關鍵環節,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通過試點可以驗證業務流程課題研究理論成果的正確性,驗證業務流程的科學性、適用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試點的過程及結果可以幫助完善業務流程,可以及時發現問題,從而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試點可以推進轉變執法理念、修改業務軟體、完善相關制度等基礎性工作,為流程的全面推廣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開展,部海事局成立《海事執法業務工作流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局領導任組長,法規處、計建處、人教處、通航處、船舶處、船檢處、船員處、航測處、安全處、總值班室負責人以及河北、河南、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和天津、遼寧、福建、廣東、長江海事局分管局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部海事局法規處,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業務流程試點工作。
在試點過程中,部海事局將通過集體辦公會、定期交流、實地調研等形式構建工作平臺,為及時、充分發現問題,促進各單位互相學習、借鑒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試點工作的內容及原則
(一)試點工作的內容。
試點內容為業務流程的全部內容。首先試點流程的第一部分(見附件)。
(二)試點工作的原則。
1.全面試行原則。除了試點單位無相關職責許可權的業務流程外,其他各流程都要在試點單位試行。
2.客觀有效原則。所有參與試點工作的單位都要客觀、有效地運作業務流程,嚴格按流程規定開展工作。
3.完善提升原則。通過試點工作總結經驗,不斷完善業務流程,為海事系統全面推廣實施業務流程打好基礎。
四、試點單位的範圍
(一)河北省地方海事局。
省局機關及下屬各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全面開展試點工作。
(二)河南省地方海事局。
確定兩個有代表性的地市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全面參與試點工作。
(三)江西省地方海事局。
確定兩個有代表性的地市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全面參與試點工作。
(四)天津海事局。
局機關及所轄各執法單位全面參與試點工作。
(五)福建海事局。
局機關及所轄各執法單位全面參與試點工作。
(六)遼寧海事局。
大連海事局全面參與試點工作。
(七)廣東海事局。
廣州海事局及一個內河地區的分支局全面參與試點工作。
(八)長江海事局。
確定兩個有代表性的分支局參與試點工作。
五、試點工作的實施步驟
業務流程的試點工作,從2009年1月份開始,工作分為分析、試用和推廣三個步驟:
(一)分析。
本階段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成立本單位的試點組織機構。各試點單位要成立業務流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本單位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做到局領導親自抓,有關職能部門責任明確,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2.梳理試點範圍內的業務流程。各試點單位要認真梳理本單位試點範圍內所涉及的業務流程,並詳細列明。
3.制定試點方案。各試點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詳細的試點方案,方案至少應包括:參與試點的單位,試點的業務流程範圍,配套制度及相關保障措施,試點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難及其解決辦法,詳盡的試點步驟及相關要求。
4.開展分析、評估、研究工作。各試點單位要全面、細緻地對每一個業務流程與現有做法、與現有業務軟體的內容之間進行對比和研究,分析業務流程對資訊化的影響,逐個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研究各項業務流程的實施難度;要從法律規定、執法理念、行政責任等角度分析、研究簡化各項業務辦理程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試點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其他問題,並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相關分析、研究的內容和結果作為本單位試點方案的附件于2009年3月底前一併報部海事局。
在各單位的分析、研究工作完成後,部海事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和各試點單位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實施對業務流程和相關資訊化軟體的修改。
5.組織學習培訓。業務流程內容多、涉及面廣,其中確定了一些新的流程、標準及要求,對執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好執法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工作,讓大家掌握業務流程,確保業務流程高效試行。
6.細化內部辦理環節。試點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做好相關業務職能的梳理工作以及確定上下級業務職能的分工,確定受理、審核、審批及歸檔等業務崗位的職責及人員。要做好各專用業務印章的刻製及相關文書的印製工作。
7.做好溝通協調。相關省級地方海事局要做好與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如試點單位是在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設置的政務中心受理海事業務的,應加強與地方人民政府的協調工作,在不影響大局的情況下保證工作符合業務流程的要求。
(二)試用。
試用工作由部海事局統一組織,各單位要注重工作品質和效果,要按照業務流程和試點方案的要求,開展試用階段的工作。
1.要注意收集問題。各試點單位要做好問題的收集、分析工作,及時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的問題,包括業務流程本身存在的問題、業務流程對實際工作産生的影響(正面的和負面的)、業務流程推廣實施存在的困難等。
2.驗證業務流程中相關資訊化軟體、印章、文書和臺帳的適用性,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三)推廣。
部海事局將對試點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組織交流研討,總結試點經驗,提出業務流程的完善意見,研究部署業務流程的正式推廣實施工作。
1.總結評估。各試點單位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匯總試點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書面報告報部海事局。部海事局將組織對各單位的試點情況予以評估,組織開展交流研討,提出完善業務流程的意見。
2.準備推廣實施。部海事局將根據試點經驗總結情況,結合各單位提出的相關建議,研究部署業務流程在全國海事系統的推廣實施工作,修改業務流程,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和業務軟體。
六、試點工作的要求
各試點單位要高度重視業務流程的試點工作,要以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把它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各試點單位要把業務流程的試點工作放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和深化海事監管模式改革的大背景中去認識和把握。要把試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明確工作要求,強化領導責任,確保試點工作不搞形式、不走過場。
(二)精心組織,穩步推進。業務流程的試點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任務繁重的工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試點工作步驟,採取科學有效的工作方法,做到有目標、有計劃、有措施,確保將流程及各項試點要求落到實處。要統籌考慮,週密安排,加強對下級單位試點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反映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健康有序進行。要把試點工作與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加強政務公開、推進資訊化建設等工作統籌安排,增強試點工作的整體效果。
(三)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單位之間、各單位上下級和內設機構之間要互相配合,各負其責,合理分工,不能推諉扯皮。要以試點實施業務流程為契機,切實轉變執法理念,強化服務意識,增強執法能力,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準。
(四)加強溝通,及時反饋。各試點單位要加強工作交流與溝通,對於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工作意見、建議等要及時向部海事局反饋。試點單位要建立資訊反饋制度,重點在反映工作動態、交流經驗、發現問題、制度創新等方面加強溝通。
附件:《海事執法業務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