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線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強制性船舶報告制(2015)》修訂案已經由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4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原《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線制》和《成山角水域強制性船舶報告制》同時廢止。
凡在該水域航行、停泊、作業和從事各類活動的所有船舶、設施必須嚴格遵守《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線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強制性船舶報告制(2015)》規定,並服從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線制(2015)
2.成山角水域強制性船舶報告制(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