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務廳:
《海南省商務廳關於中國石油集團東方地球物理公司海洋物探分公司石油天然氣勘探作業外國籍船舶臨時進入瓊州海峽非開放水域施工作業的請示》(瓊商(220)116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吐瓦魯籍 POSH Defender節點工程船,巴拿馬籍 BGP PIONEER(東方物探先鋒號)、Dong Fang Kan Tan No.3(東方勘探三號),巴哈馬籍DISCOVERER2等4艘外國籍船舶臨時進入瓊州海峽非開放水域[坐標為I(東經110°07′53.26",北緯20°00′35.29"),A(東經110°01′48.65",北緯20°00′04.32"),B(東經110°01′23.11",北緯20°03′35.58"),
C(東經110°03′06.79", 北緯20°08′14.40"),D(東經110°02′27.78",北緯20°15′47.52"),E(東經110°18′38.95,北緯20°15′24.22),F(東經110°28′50.81",北緯20°15′18.24"),G(東經110°32′31.18",北緯20°14′
05.59"),H(東經110°30′01.79",北緯20°01′18.00")],
進出期限自批復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你廳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請各口岸查驗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瓊州海峽非開放水域的外國籍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按規定範圍活動,提前報告船舶動態,做好在船人員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確保船舶安全。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0月20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廣東省口岸辦,海南海事局,廣東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