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入長海海域莊河海域和金石灘海域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1〕14號

文號

交海批〔2021〕1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69

公開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主題詞

國際航行船舶;長海海域;莊河海域;金石灘...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大連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關於申請國際航行船舶進入長海海域莊河海域和金石灘海域海上過鮮的請示》(大口岸發〔2021〕57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入長海海域的獐子島、大長山島、小長山島、廣鹿島,莊河海域的王家島和金石灘海域,船舶應嚴格按指定區域組織活動,範圍控制在ABCDE五點連線以北以西區域(A點:39º 8ʹ N,122º 24ʹ E;B點:39º 8ʹ N,122º 38ʹ E;C點:39º 13ʹ 30ʺ N,122º 51ʹ E;D點:39º 13ʹ 30ʺ N,123º 7ʹ E;E點:39º 31ʹ N,123º 7ʹ E),南下時嚴格按規定航線航行。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入長海海域,莊河海域和金石灘海域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遇有重大軍事活動時,按要求調整計劃。要提前報告船舶動態,加強對船舶、船員及輔助人員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要求,確保船舶安全。

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遼寧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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