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巴拿馬籍“福海”輪臨時進入珠海轄區非開放水域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1〕27號

文號

交海批〔2021〕2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86

公開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主題詞

臨時進入;批復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廣東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廣東省口岸辦關於巴拿馬籍“福海”號電纜鋪設船臨時進入珠海轄區非開放水域開展海底光纜鋪設工作的請示》(粵府口字〔2021〕20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巴拿馬籍“福海”輪臨時進入珠海轄區非開放水域,區域為中國南海珠江口水域以下7個點連線左右各500米水域範圍:

點一:22º05.377ʹN/113º33.293ʹE;

點二:22º04.745ʹN/113º33.633ʹE;

點三:22º02.491ʹN/113º35.945ʹE;

點四:21º55.163ʹN/113º39.082ʹE;

點五:21º50.662ʹN/113º42.140ʹE;

點六:21º48.266ʹN/113º44.874ʹE;

點七:21º46.361ʹN/113º47.580ʹE。

期限自批復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入珠海轄區非開放水域的巴拿馬籍“福海”輪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提前報告船舶動態,遵守通航管理規定和安全管理要求,確保船舶安全。同時,加強與當地軍事主管單位溝通協調並嚴格遵守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根據軍事需要及時調整船舶計劃。要加強對船員及輔助人員的管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要求,實施閉環管理,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廣東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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