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2810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海建字〔2022〕253號

文號

交海建字〔2022〕25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2-00109

公開日期

2022年12月03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建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溫暖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雙碳背景下加快推動LNG全産業鏈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明確LNG運輸船(含罐箱LNG)進入長江的相關規定的建議

LNG是優質高效、綠色清潔的低碳能源。近年來,我部將水運作業應用LNG作為優化用能結構、推進水運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抓手,不斷完善LNG運輸船進江運輸政策。2018 年,我部發佈部門規章《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提出了LNG船舶進出港口和在港停泊、作業和在內河航行的管理要求。考慮到載運液化天然氣船舶在長江沿線不同水域航行、停泊、作業時,其周邊通航條件、水文氣象、周邊敏感環境、應急資源配置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規定了由海事管理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評估論證,確定安全保障措施。同時,為減輕港航企業負擔,規定了對船舶噸位、貨種、航線相同且通航安全條件沒有重大變化的,可不再重新評估論證。在最大程度保障LNG長江運輸安全的同時兼顧了LNG內河運輸需求。2020年,我部印發《整船載運液化天然氣可移動罐櫃安全運輸要求(試行)》,明確載運LNG罐櫃船舶在內河(含長江)水域航行、停泊、作業時,應當落實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公佈的安全保障措施。

為落實國家能源結構調整戰略和《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適應沿江地區LNG應用以及內河LNG動力船舶發展需求,2021年,江蘇海事局和江蘇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長江江蘇段載運散裝液化天然氣船舶航行、停泊、作業安全保障措施(試行)》,明確了載運散裝LNG 船舶分航段控制船舶長度、安全距離、護航標準、安全保障措施等規定。長江海事局發佈《長江中下游安徽馬鞍山慈湖河口至湖北宜昌宜萬長江鐵路大橋航段載運散裝LNG船舶航行、停泊、作業安全保障措施(試行)》,明確了LNG運輸船舶在長江航行、停泊、作業安全保障措施。浙江海事局出臺“全力推進石油煉化産業安全發展、協同打造LNG接收中心”等十二條支援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産業鏈開放發展的保障舉措。

二、關於明確LNG加注船舶進出港條件的建議

2021年,我部海事局修訂印發了《水上液化天然氣加注作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通過加注船在沿海水域進行水上LNG加注作業的,應當確定並落實安全距離、應急錨地、安全警示標誌等安全保障措施。通過加注船在內河水域進行水上LNG加注作業的,應當落實《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的安全保障措施”。中國船級社印發《液化天然氣燃料加注船舶規範》《液化天然氣燃料加注作業指南》等文件,對LNG燃料加注船的作業限制條件、水域環境條件等進行了説明。深圳海事局目前正在編制強制性國家標準《液化天然氣燃料水上加注作業安全規程》,將進一步規範LNG船舶加注作業。2021年,為推動舟山水上LNG加注業務,浙江自貿區舟山片區會同海事等相關部門對水上作業條件進行研究,主要包括LNG 加注作業錨地選址、加注船進出港通航安全與交通組織、加注船靠離泊操縱安全評估、水上加注作業條件、事故應急響應計劃等,具體加注管理辦法正在積極制定中。

三、下一步工作

加快推動LNG全産業鏈發展是我國順應能源結構轉型趨勢、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抓手,我部將綜合考慮當前雙碳背景下LNG推廣應用的發展形勢要求,充分借鑒您的意見和建議,持續推動LNG全産業鏈發展。一是統籌考慮長江LNG運輸的安全性、可行性等因素,督促基層有關部門完善監管與保障措施,強化上下游區段間監管措施的協同,促進LNG進江運輸安全有序發展。二是不斷建立健全標準體系,積極推動《液化天然氣燃料水上加注作業安全規程》等標準規範的制修訂進程。三是督促基層有關部門加強與屬地政府、相關機構協調配合,為舟山等地水上LNG加注新業態發展提供政策支撐。

交通運輸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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