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佈2021年度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結果的通知

文號:交辦科技函〔2021〕1731號

文號

交辦科技函〔2021〕173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1/2021-00058

公開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主題詞

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品質監督

機構分類

科技司

主題分類

抽查結果

行業分類

道路貨物運輸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科學研究院、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國交通通信資訊中心:

為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管,不斷提升道路運輸服務水準,依據《公路水路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辦法》(交科技規〔2020〕2號,以下簡稱《辦法》)等,交通運輸部組織實施了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以下簡稱車載終端)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公佈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部組建了抽查對象資訊庫,隨機抽取了被抽查企業,並在監督抽查檢驗機構庫中隨機選取了國家汽車品質檢驗檢測中心(北京通州)、交科院檢測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通信資訊工程品質檢測中心具體承擔監督抽查工作。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技術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各檢驗機構隨機選派抽查人員,嚴格按照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相關標準規範開展監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結果

在北京、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廣東等8個省(市),共抽取了26家企業生産的27個批次的産品,抽取樣品54個,抽查發現2個企業、2個型號産品不合格(見附件1),主要不合格項指標為車輛CAN總線數據、區域提醒、路線偏離提醒等,抽樣合格率為92.6%。

三、有關要求

車載終端是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監管産品,關係到道路運輸運作安全和服務水準。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産品品質,積極配合部開展好監督抽查相關工作,認真對待監督抽查結果,切實提升本地區産品品質。

(一)要將本次抽查資訊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督促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儘快開展整改,按照《辦法》要求及時提交復查申請和整改報告,配合有關檢驗機構做好復查工作。

(二)要加強相關標準宣貫和實施監督,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督促生産企業依法落實産品品質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強化品質管理,提升技術能力。要督促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和單位嚴把産品“準入關”,確保符合標準的産品進入交通運輸市場。

(三)要切實落實好産品品質監管職責,密切關注本地區行業重點監管産品品質變化,創新工作方法,建立産品品質監測預警和監管長效機制,加大産品品質監督管理力度,為推動交通運輸高品質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可靠的産品保障。

附件:交通運輸部2021年度公路水路行業産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品質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2日

  1. 附件:交通運輸部2021年度公路水路行業産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品質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doc
  1. 附件:交通運輸部2021年度公路水路行業産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品質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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