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申請書的通知

文號:廳水字〔2004〕217號

文號

廳水字〔2004〕21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04-00071

公開日期

2004年06月04日

主題詞

港口 保安 通知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權力清單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文件

  根據我部發佈的《港口設施保安規則》規定,目前我國對外開放港口正在積極進行履約準備工作,許多港口已完成了《港口設施保安評估報告》和《港口設施保安計劃》的制定、審核和上報工作,我部SOLAS公約港口設施保安履約工作組已批准了部分港口的《港口設施保安評估報告》和《港口設施保安計劃》。按照《港口設施保安規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港口設施保安計劃》實施後,港口設施經營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請《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為使申請《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工作規範化、程式化,我部特製定了《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申請書(申請書樣式及具體填寫要求詳見附件),現予以發佈。請各申請人在交通部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cn)和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所網站(網址http://www.wti.ac.cn)上下載後,按有關程式申報。
  附件:《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申請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辦公廳(章)
二○○四年六月四日

主題詞:港口 保安 通知

 


主 送:黑龍江、遼寧、河北、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自治區)交通廳(港航管理局),天津市交通委員會,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所有對外開放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所有對外開放港口碼頭經營人,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所。

 


抄 送:部國際合作司、公安局、海事局。

  1. 《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申請書.doc
  1. 《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申請書.doc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