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當前水運工程建設的發展形勢,進一步提高水運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編審品質,加快《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表》(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17號)的實施,促進水運工程建設技術不斷進步,部決定建立“水運工程建設技術與標準專家庫”,並公佈入庫專家名單(附後),請各專家所在單位今後在工作上給予其大力支援。我部將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對入庫專家實行動態管理。
特此公告。
抄送:交通部規劃研究院、交通部科學研究院、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院、交通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大連港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大學、河海大學、重慶交通大學河海學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重慶西南水運工程科學研究所、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長江航道規劃設計研究院、長江航運規劃設計院、江蘇省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廣東省航道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廣東省航運規劃設計院、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天津港灣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長江航道局、中交廣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廣東省航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08年6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