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要求
此次申報主要面向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港口企業,碼頭類型包括集裝箱碼頭和幹散貨碼頭兩種。
二、申報程式和時間要求
申報單位須填寫港口能效管理試點項目申報表(見附件),加蓋公章後向部提出申請,同時抄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所在地港航主管部門。
請將申報表于2015年6月30日前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以寄出時間為準)。
三、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部水運局技術管理處 李德春
電話:010-65292617,傳真:010-65292705
E-mail:sys616@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郵編:100736。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