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7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水運技術函〔2016〕54號

文號

水運技術函〔2016〕5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6-00882

公開日期

2016年03月25日

主題詞

水運;技術;立項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部函

各有關單位:
  由於《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表》及項目庫正在修訂中,為指導2017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立項的申報工作,根據部關於標準化工作的總體部署和水運工程建設發展及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按照《水運工程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2017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申報階段工作,提出以下參考意見:
  一、2017年重點立項方向
  (一)水運工程建設重要技術和重大關鍵技術;
  (二)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相關建設技術,包括但不限于岸電建設、水運應用LNG相關建設、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等;
  (三)水運工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設施建設等;
  (四)水運工程安全設施建設等;
  (五)《航道法》相關配套標準;
  (六)水運工程應用BIM技術;
  (七)遠海工程建設技術;
  (八)水運標準的對外翻譯(英文、法文等);
  (九)發佈實施超過5年且有需求進行修訂的現行標準項目;
  (十)水運工程標準化必要的基礎研究項目等。
  二、工作要求
  (一)申報立項的標準原則上限定在強制性標準範圍內。
  (二)由於財政部實施預算管理改革,2017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立項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0日。
  (三)實施網上項目申報,請各申報單位登錄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資訊系統,註冊後進行申報,網站地址為http://wtis.mot.gov.cn。
  (四)申請作為水運工程標準項目主編、參編單位和編寫組組長、成員的單位和個人,其資格條件應滿足《水運工程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同時我局將繼續對在編項目滯後較多的主編單位實施信用管理。
  (五)根據部財務管理部門的規定,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經費預算按新表格填報,見附件。
  三、聯繫人
  李德春,010-65292616,13810889775;
  劉國輝,010-65292617,13811255386。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16年3月24日

  1. 附件.經費使用計劃表.doc
  1. 附件.經費使用計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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