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6-00893

公開日期

2016年05月13日

主題詞

修訂;海運條例實施細則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公眾參與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為深入落實國家“先照後證”、“營改增”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部署要求,完善國際海運業管理方式,促進海運業持續健康發展,我部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修訂工作,起草形成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中調整的內容包括“先照後證”、國際船舶代理企業經營所需條件、無船承運人保證金計息方式、國際海運業資訊報送制度,新增了證書有效期的規定內容,刪除了海運業專用發票、外商投資國際海運業及輔助業管理規定等內容。此外,我部已同時啟動《外商投資國際海運業管理規定》的修訂工作。擬將《實施細則》中的外商投資有關內容歸併到一起,納入《外商投資國際海運業管理規定》中,另行徵求意見。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交通運輸部網站,進入首頁“互動”欄目下的“意見徵集”,點擊下載“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修改意見可通過電子郵件或信件郵寄方式反饋我部。

2.電子郵箱: shipping@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國際航運管理處(100736)。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527日。

 

                              交通運輸部

                               2016513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doc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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