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徵求《港口、修造船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編制指南》(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文號:交辦水函〔2016〕854號

文號

交辦水函〔2016〕85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6-00922

公開日期

2016年08月04日

主題詞

港口;修造船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公眾參與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廳(委、局)、大連、廈門港口管理局,部規劃司、海事局,水科院、交科院

為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加強港口、修造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及早編制完善港口、修造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我組織起草了《港口、修造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編制指南》(徵求意見稿)現徵求你單位意見,請於2016年8月12日前將意見書面反饋我部。

為協同推進港口、修造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設施建設,我部將於近期會同有關部門就設施運營管理、政策支援和聯合監管機制等研究制定相關措施。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陳磊,電話:010-65292225,傳真:010-65292642,電子郵箱:Sys627@mot.gov.cn。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6年8月3日 

抄送:各有關省(區、市)港航(運輸、水運)管理局,部規劃院。

  1. 港口、修造船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編制指南.doc
  1. 港口、修造船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編制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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