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提出的《關於成立京杭運河管理委員會的建議》(第2453號)收悉。經商中央編辦等部門,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京杭運河全線復航問題
京杭運河途徑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等6省市,溝通海河、黃河、淮河、長江和錢塘江水系,歷史上曾是我國南北運輸大通道,後由於黃河改道,京杭運河南北航運隔斷,加之黃河以北段因水源不足等原因,航運逐步萎縮。目前京杭運河黃河以南段是我國北煤南運的水上大動脈和沿線省市重要的水路運輸通道,其運輸是公路、鐵路和航空不可替代的重要運輸方式。
推動京杭運河全線通航,將進一步發揮其南北運輸大通道作用和水運優勢,對完善區域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充分發揮調水工程的綜合效益,促進山東乃至京津冀區域生態修復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直以來,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京杭運河復航的相關工作,積極協調利用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補充運河航運水量,改善通航條件,並充分發揮京杭運河輸水河段的航運作用,實現綜合效益,目前京杭運河已通航至梁山。按照國務院批復的《海河流域綜合規劃(2010—2030年)》,遠期京杭運河黃河北岸至天津段約500公里河段按Ⅲ級航道考慮。但由於恢復京杭運河黃河以北段航運,涉及防洪、水資源管理、水生態保護、南水北調、運輸效益、遺産保護與航運開發利用之間關係等諸多問題,比較複雜,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
二、關於京杭運河統一管理問題
依照《水法》《航道法》等法律法規,沿線各級水利、航道等部門對京杭運河實施管理。目前,航運方面涉及沿線各級航運主管部門,水利方面涉及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及沿線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輸水方面涉及南水北調東線總公司、江蘇水源公司、山東幹線公司等。長期以來,各相關部門共同維護管理京杭運河,總體運作順暢。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京杭運河也要分級分段設立河長,落實管理責任。
鋻於京杭運河流經省市和水系較多,實行統一管理涉及面較廣,情況較為複雜,現階段將在繼續充分發揮現有管理體製作用的基礎上,加強部門間、地方間的協調,強化和落實沿線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並結合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統籌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以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的實際情況和要求,研究論證京杭運河統一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感謝你們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010-65292824。
交通運輸部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