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部2004年第5號令)和《關於發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交質監發﹝2004﹞639號)和《關於印發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定期檢驗和復查辦法的通知》(廳質監字﹝2007﹞264號)的規定,我部組織對水運工程監理資質2013年度滿4年的企業進行了復查。為保證水運工程監理資質復查工作的嚴肅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現將復查結果進行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4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復查結果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有關意見書面告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建設市場監管處,並留下聯繫人及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建設市場監管處聯繫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
郵遞區號: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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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及傳真:010-65292653。
附件:2013年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復查結果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