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調整港澳航線水路運輸業務有關事項的請示》(粵交水〔2017〕4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於懇請適當放開港澳航線集裝箱船運力指標的請示》(桂交水運報〔2017〕130號)收悉,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前期徵求有關省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意見的情況,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同意你們的建議,取消對港澳航線集裝箱運輸船舶運力“退一進一”的調控措施。
二、請你們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港澳航線水運市場管理,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引導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2月13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