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防波堤與護岸設計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規範》為水運工程強制性行業標準,標準代碼為JTS 154–2018,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防波堤設計與施工規範》(JTS 154-1-2011)和《港口及航道護岸工程設計與施工規範》(JTJ 300-2000)中防波堤與護岸工程設計部分的技術標準內容同時廢止。
《規範》第3.1.4條、第3.1.5條、第3.1.7條、第3.1.9條、第3.1.20條、第5.4.7條中的黑体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