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船廠水工工程設計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規範》為水運工程強制性行業標準,標準代碼為JTS 190–2018,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幹船塢設計規範》(JTJ 251-87、JTJ 252-87、JTJ 253-87)同時廢止。
《規範》第3.1.2.1款、第3.1.5條、第4.3.2.13款、第5.2.2條、第5.2.4條、第5.2.6條、第5.4.25條、第5.5.4.1款、第5.5.6.2款、第5.8.4條、第5.9.3.2款、第9.3.2條、第10.4.2.4款、第11.1.1.13款、第11.1.3.5款中的黑体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