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省(區、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港口協會、中國船東協會、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中國船級社,上海、天津、遼寧、河北、山東、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黑龍江、深圳、連雲港海事局,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部規劃研究院、科學研究院、水運科學研究院、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部海事局:
根據交通運輸部2019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定於2019年12月10日至11日舉辦港口船舶岸電標準政策培訓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培訓對象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港航(水運、航務)管理機構,海事、船檢機構,港航企業,有關電力企業,科研院校,設計單位,水運作業相關協會等負責港口船舶岸電工作的主管人員或業務骨幹(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請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分配名額統籌協調轄區內有關管理機構、港航企業、設計單位派員參加培訓,部海事局按分配名額統籌協調各直屬海事機構派員參加培訓,其他各單位按照分配的名額組織人員參加培訓。
二、 培訓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2019年12月10日至11日,9日報到。
培訓地點:中共交通運輸部黨校(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行宮西大街229號)。
三、 培訓內容及方式
(一)水運綠色發展及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的相關政策;
(二)碼頭岸電設施建設、檢測及操作的相關標準;
(三)船舶受電設施建造、檢驗的相關標準;
(四)岸電建設、使用的典型經驗。
培訓方式:專題講座、案例分析、經驗研討交流等。
四、 其他事項
(一)參訓人員培訓費(包括食宿費)由部承擔,參訓人員往返交通費由參訓人員所在單位承擔。
(二)參訓人員須于12月2日前填寫報名錶(附件2)並傳真至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以便安排接送機(站)和製作通訊錄。
(三)培訓期間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 王猛,電話:17812020721、010-61592104,傳真:010-61591837;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謝燕,電話:010-65293780。
附件:1.名額分配表
2.報名回執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