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辦法>的通知》(交辦水〔2018〕168號,以下簡稱168號文),我局委託第三方機構于5月21日組織開展了2019年第二次新增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大型化學品船)運力專家綜合評審工作,根據專家綜合評分結果,現將企業按得分排序情況進行公示(得分相同的,依次按168號文附表中的“企業有關資質條件符合度情況”“企業安全綠色發展情況”“企業守法誠信及服務情況”“企業生産經營業績情況”評審項目得分高低進行排序)。
本公示的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5月22日-5月29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請書面向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反映並註明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公章)。聯繫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郵編:100736,聯繫電話:010-65292744,傳真:010-65292675,電子郵箱:sysgnc@mot.gov.cn。
得分排序 |
申請企業 |
得分 |
備註 |
1 |
泉州市泉港興通船務有限公司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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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京揚洋化工運貿有限公司 |
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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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能垣海運有限公司 |
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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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鑫海船務有限公司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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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商局南京油運股份有限公司 |
73 |
企業有關資質條件符合度情況得分17.8 |
6 |
廣東瑞高海運物流有限公司 |
73 |
企業有關資質條件符合度情況得分14.6 |
7 |
上海君正船務有限公司 |
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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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京中港船業有限公司 |
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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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舟山協海航運有限公司 |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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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浙江長龍海運有限公司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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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寧波市恒興船務有限公司申請的新增船舶運力載貨定額與我部2019年12月20日發佈的“2019年新增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輸船舶(大型化學品船)運力規模及推薦船型(第二次)”中“新增單船30000-40000載重噸”的要求不符,未安排參加本次專家評審打分。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