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雲南、四川省(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各省、直轄市電力公司,長江航務管理局,中國船級社:
為統一港口、船舶岸電設施建設要求,交通運輸部于2018年12月5日印發實施了《內河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建設技術指南》,2019年5月5日修訂發佈、2019年6月1日起實施了強制性行業標準《碼頭岸電設施建設技術規範》(JTS 155—2019),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了《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8年修改通報),明確了低壓小容量碼頭和船舶岸電接插件,並強化了船岸銜接,其中明確了岸電接插件統一適用國家標準《工業用插頭、插座和耦合器》(GB/T 11918—2014)。但由於部分岸電設施建成時間較早,加之部分單位執行標準不力,導致船岸接插件存在不統一現象,影響了岸電的正常使用。為進一步推動內河港口和船舶低壓岸電接插件銜接統一、安全適用,我部和國家電網公司擬聯合組織對長江幹線、京杭運河等內河現有港口(含服務區、錨地)和船舶岸電接插件情況開展摸底調研。現將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調研目的
(一)全面了解長江幹線及支流、京杭運河已建港口和船舶岸電設施接插件配置和應用情況。
(二)收集岸電接插件在安全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了解港航企業對提高岸電接插件標準增加經濟投入的可接受度,以評估接插件標準修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調研內容和方式
通過書面調研與現場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對港口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的接插件配置和應用情況進行全面深入調研。
調研的主要內容如下,詳細內容見附件1—5(電子版請在交通運輸部網站下載)。
1.轄區港口碼頭、水上服務區和錨地岸電設施數量、覆蓋泊位情況,不同船型的船舶受電設施安裝情況,接插件主要規格、型式、材質等資訊,符合標準情況。
2.碼頭和船舶岸電操作的人員資質、培訓情況。
3.岸電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主要風險事故類型和原因,重點關注由於接插件插拔産生的風險。
4.現有碼頭和船舶岸電設施接插件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提高其便捷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建議。
5.修訂現有接插件標準的意見建議。
三、工作任務
(一)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1.組織和指導相關單位如實填報港口、服務區和錨地岸電接插件調研表(附件1—2)和船舶岸電接插件調研表(附件3),並完成調研問卷(附件5)。
2.核查並匯總形成本省份情況匯總表(附件4)。
3.形成本省份低壓岸電接插件調研材料。
(二)各省份電力公司。
1.對本公司承建的岸電設施開展摸底調研,並協助相關單位填報港口、服務區和錨地岸電接插件調研表(附件1—2)。
2.協助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相關數據匯總分析(附件4)。
(三)長江航務管理局
填報本單位公務船、工程船受電設施安裝情況,並配合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航運企業填報船舶受電設施調研表(附件3)。
(四)中國船級社。
配合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航運企業填報船舶受電設施調研表(附件3)。
四、調研範圍和對象
1.各省份轄區內沿江港口及其他內河港口的生産性碼頭,以及轄區錨地和水上服務區。
2.各省份轄區內運輸船舶,以及港內拖輪、工程船、公務船等。
五、時間安排
書面調研時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9月21日前將調研報告(附調研統計表)報送部水運局,並提供材料電子版。
現場調研時間:8月下旬—9月下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低壓岸電接插件摸底調研對岸電設施推廣應用的重要性,尤其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材料匯總,明確專人負責,于8月21日前將聯繫人相關資訊報部水運局,確保各項工作按期完成。
(二)注重報送數據品質。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本地區港口、船舶管理平臺等資訊系統資源,加強對港口企業、船運公司的指導,確保調研資訊的全面、準確、規範。
七、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一)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毛寧,電話:010-65292553, 13488694211,傳真:010-65292705,郵箱:sys92616@mot.gov.cn;
(二)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周奇聰,電話:010- 65292432。
(三)國家電網行銷部 張興華,電話:010-66597651,13501269257。
附件:1.生産性碼頭岸電設施接插件調研表
2.服務區、錨地岸電設施接插件調研表
3.船舶受電設施接插件調研表
4.各省岸電設施接插件情況匯總表
5.港口企業和航運公司岸電使用情況調研問卷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辦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