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部海事局、部救助打撈局、部長江航務管理局、中國船級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交通運輸部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交水發〔2012〕554號)等有關規定,以及國家關於“雙隨機”抽查的工作要求,為適應當前水運工程建設和市場監管工作需要,進一步更新、完善、優化專家庫人員和專業結構,經研究,交通運輸部決定開展新一輪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評標專家以及水運建設市場抽查檢查專家資格評審和入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夠承擔相應工作。兩院院士、勘察設計大師(含水運作業)、交通運輸部專家委員會委員可不受年齡限制。
(一)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入庫專家。
根據《交通運輸部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入選綜合評標專家庫的專家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熟悉國家有關工程招標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工作業績突出,工程實踐經驗豐富,具有獨立判斷和分析問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保密意識,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管理,無不良信用記錄等;
3.從事水運工程或交通支援系統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品質監督、科研等領域工作滿15年,並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4.每申報一個專業(《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專業分類表》見附件1)應承擔過3個以上(含3個)大中型水運工程或交通支援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業務工作(《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大中型業績認定標準表》見附件2),且應擔任以下職務之一:
(1)設計專業負責人以上;
(2)施工項目經理部總工、副經理以上;
(3)監理項目總監代表、副總監以上;
(4)建設管理項目部門負責人以上;
(5)品質監督項目負責人以上;
(6)前期工作、科研等項目負責人以上。
(二)水運建設市場抽查檢查入庫專家。
1.滿足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人員資格條件;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水運項目管理的相關處室負責人(不受資格條件中的技術職稱、專業和工作業績限制);
3.水運工程建設單位、諮詢(造價、招標代理等)單位相關人員等。
二、申報程式
(一)兩院院士、勘察設計大師(含水運作業)、交通運輸部專家委員會委員填寫《入庫申請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通過郵箱直接報部,即可獲得專家資格。
(二)原入庫專家填寫《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後,報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郵箱。
(三)其他新申報人員。
1.填寫《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後報所在單位。
2.所在單位與上級單位同意後,填寫《入庫申請匯總表》(見附件4),連同申報材料一起,按以下渠道上報:
(1)海事、救撈、長航、船級社系統所屬單位,分別報部海事局、部救助打撈局、部長江航務管理局、中國船級社;
(2)中央企業所屬單位,分別報主管集團公司;
(3)其他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報當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海事局、部救助打撈局、部長江航務管理局、中國船級社及中央企業主管集團公司審核同意後,填寫《入庫審核匯總表》(見附件5),連同申報材料一併報部。
4.海事、救撈、長航、船級社系統外的其他部屬單位直接報部。
三、申報材料
(一)所有申請人員均需認真填報《申請表》(可從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下載)。
(二)相關證明材料要求如下:
1.兩院院士、國家級勘察或設計大師、交通運輸部專家委員會委員不需附證明材料;
2.原入庫專家只需提供原培訓證書複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專家所在單位、職務、聯繫方式等個人資訊如有變動,或入庫專業增加,需要提供相應紙質證明材料;
3.具有甲級以上設計資質、一級以上施工資質及甲級監理資質企業的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安全總監、市場總監只需提供任職文件;
4.獲得國家執業資格證書(指諮詢工程師、勘察設計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與正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只需提供身份證、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和畢業證書複印件;
5.其他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複印件,並提供所承擔項目的規模證明(如設計批復文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驗收證書等複印件)和在項目中的任職證明(如設計文件扉頁、圖簽、聘任文件等複印件)。
(三)其他新申報人員應將申請表和證明材料裝訂成一冊(格式統一為A4紙簡裝,一式兩份),附件4、附件5需提供電子版,並請按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評標專家庫及水運建設市場抽查檢查專家庫分別匯總。
四、不接受的情形
不接受以下人員申報:
(一)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或水運建設市場監管、經營活動中,從事違法違規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的。
(二)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水運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資格。
(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評標專家或抽查檢查專家的情形。
五、工作安排
(一)我部委託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協助受理申請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我部將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公示初審結果。入庫專家的培訓、發證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聯繫方式
(一)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聯繫人:徐偉、于涵,電話:010-64401795、64253663,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甲88號中聯大廈611,郵遞區號:100011,電子郵箱:sygcpbzjk@163.com。
(二)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聯繫人:閆軍、方佳敏,電話:010-65292654。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1月20日
抄送: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主要港口集團公司,中交第一、二、三、四航務工程局,中交天津、上海、廣州航道局,中交第一、二、三、四航務工程設計院,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長江船舶設計院,長江航運規劃設計院,大連、武漢、長沙理工大學,天津大學,河海大學,重慶交通大學,上海海事大學,集美大學,中船重工第702所、708所、711所、712所、718所,中船第九設計研究院,上海船舶設計院,江南造船公司,南華高速船舶公司,澄西船舶公司,澳普蘭遊艇製造公司,葛洲壩集團第五、第六工程公司,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設計院,中國電子資訊産業發展研究院,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院,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中國電子産品可靠性與環境試驗研究所,工信部軟體與積體電路促進中心,中國電子學會,北京北大千方科技公司、長城電腦軟體與系統公司、中國民航資訊網路股份公司、神州數位系統整合服務公司、中國軟體與技術服務股份公司、浪潮集團公司,太極電腦股份公司,中科軟科技股份公司,方正科技集團股份公司,東軟集團公司,北京久其軟體股份公司、北京易華錄資訊技術股份公司,其他有關水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等單位;中國交通通信資訊中心,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水運科學研究院、科學研究院,水運工程造價定額中心,部各直屬海事局,部北海、東海、南海航保中心,部煙臺、上海、廣州打撈局,部北海、東海、南海救助局,長江海事局、航道局、三峽局,部規劃司、安質司,駐部紀檢監察組。